县竞争激励机制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新竞办〔2010〕5号文件要求,开发区党委、管委经过认真研究,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新乡经济开发区2011年度竞争激励机制目标》。现将各项目标任务报告如下:
一、经济运行目标
(1)地区生产总值比上年增长16%。
(2)限额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22%。
(3)限额以上工业利税比上年增长13%。
(4)限额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12%。
(5)新增限额以上工业企业3家;新增建筑业、三产企业3家。
(6)农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5%。
(7)粮食产量比上年增长3%。
(8)农民人均纯收入比上年增长13%。
(9)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4879万元,比上年增长22%。
(10)50万元以上项目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
(11)在全市省级开发区年度考核评比中确保晋位。
二、经济发展重点工作目标
2.1项目引资目标
(1)2011年续建项目7个,总投资248241万元;新开工项目24个,总投资530645;谋划项目5个,总投资156000万元。
(2)引进县域外投资1000万元以上项目15个。
(3)引进县域外资金(其中市外资金)年度39720万元。
(4)引进县域外投资100万元以上服务业项目1个。
(5)争取上级政策性资金。
2.2工业发展目标
(1)搞好区域内工业企业经济运行的监测、分析和指导服务,年内至少对重点企业厂长、经理培训2次。
(2)加大工业跨越工程实施力度,确保列入市工业跨越工程企业年内完成规划确定的生产经营目标和重大项目建设任务。
(3)加快集聚区建设。全面完成年度聚集区建设目标,确保在省、市省级开发区考核评比中位次前移;年内向聚集区引进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项目20个;建成标准厂房20万平方米;积极争取项目资金。
(4)积极推进企业上市。加大对太行振动机械股份公司的指导、支持、服务力度,确保太行振动机械公司年内成功实现上市,抓好瑞丰机械、恒久远药业、华青医药等企业的上市培育和服务、协调工作,年内完成1家以上上市后备企业对外合作战略重组。
(5)完成振动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年度安排的目标任务,做好振动机械省级特色产业基地申报准备工作,争取申报成功;启动新乡振动机械工程研究中心正常运作,做好全民孵化园和振动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工作。完成振动产业网站、振动机械配件城、振动机械原材料专业市场项目建设,推动振动机械行业健康快速发展。
(6)推动科技创新。做好市级中小企业创业服务中心(科技孵化器)的各项工作,保证规范运作。促进企业对外科技合作,引导企业积极申报专利,2011年内专利申请50件以上,有2家以上企业与市级以上科研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力争新增省、市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5家以上,新增省级新产品10个以上;做好本区限额以上企业年度研发投入统计工作。
2.3现代服务业发展目标
结合开发区实际,完成《新乡县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的深化细化工作,确定年度重点发展项目并付诸实施,完成当年规划实施的项目建设任务。
2.4城乡建设目标
(1)完成“新城杯”竞赛创建活动年度任务。规划工作按照城乡一体要求,争取编制完成《新乡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详规》,加强各项规划的审批和监督工作。
(2)城区建设。推动阳光新城、世博庄园、田园小城、机电标准化厂房、振动工业园标准厂房、廉租房、孵化园等项目建设进度;投资1100万元完成工业西路向北延伸建设任务。
(3)村镇建设。按照城市社区建设标准,启动黎明社区、张青社区新型农村住宅社区建设,完成新型农村住宅200套;启动苗庄87亩、杨屯95亩土地开发建设,年内完成投资50%以上;启动青龙路北侧闫庄旧村改造临街开发项目。
(4)城乡管理。加大工业用地整合力度,抓紧清理和处置工业闲置土地,做好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积极争取土地指标,做好征用、租用土地储备工作,加强土地巡查力度,制止土地违法案件发生。确保未纳入村容村貌常管理机制的村全部纳入常态管理。
三、和谐社会建设和民生工作目标
(1)按照城市社区建设标准,完成社区住宅的水、电、气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任务;完成生态文明村建设任务。
(2)年内至少建立1个人力资源市场和1个充分就业村,实现劳动力转移就业7500人,其中培训720人;农村贫困家庭中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的劳动力,至少有1人实现转移就业。采集推荐创业项目3个以上;选择确定高效毕业生见习基地1个以上,安排见习学生10人以上。
(3)规范敬老院运作模式,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55%,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1400元提高到2600元。
(4)强化农村卫生室的公共服务职能,切实提高农民卫生水平,坚决杜绝各类传染病的发生;规范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运作,保持农民参合率达98%的目标;推进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规范化和现代化管理,保证参保率达99%;年内完成6个标准化村卫生室改造任务。
(5)严格执行粮食直补、综合直补、家电下乡等惠民政策,及时补贴到位,年内不发生加重农民负担的案(事)件。
(6)完成县下达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目标任务,辖区内不出现生产假冒(伪劣)食品、药品企业和经营行为。
(7)完成水资源费及南水北调基金的征收任务。
(8)完成节能减排、计划生育、社会稳定、安全生产、减轻农民负担目标任务。
四、中心工作任务目标
4.1“三位一体”推进工作目标
(1)完成“三位一体”办公室下达的聚集区、社区、中心村、生态文明村建设年度目标。
4.2阶段性临时中心工作任务目标
(1)完成县委、县政府年内下达的各项临时中心任务。
新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