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兖州煤业鄂尔多斯能化有限公司转龙湾煤矿选煤厂工程总承包( EPC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为兖州煤业鄂尔多斯能化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 EPC ) 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一家承包商。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010 年,兖州煤业累计在鄂尔多斯地区投资约 200 亿元建设煤化工、煤炭及煤炭资源整合等项目,对提高国家煤炭资源的综合利用水平、能源的安全、环境保护、重大技术创新和应用,对支撑地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起到了巨大推动作用。目前主要项目有:安源煤矿项目、煤化工项目、千万吨煤制可燃液体项目、石拉乌素煤矿项目、营盘壕煤矿项目和转龙湾煤矿项目等。
“十一五”期间,煤炭工业的发展方针是:“深度加工、洁净利用,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型煤炭工业体系。”转龙湾煤矿由于井下地质条件的不断变化,煤层中含有夹矸,顶底板混入,原煤的灰分有时波动较大,有完善的洗选设施作为保证,可使商品煤的质量稳定,满足用户要求,矿井可以在高产、高效的基础上,提高煤炭回采率,充分利用煤炭资源,延长矿井的服务年限。
煤炭洗选加工可改善企业煤炭产品结构,满足不同用户对煤炭的需求,增强企业的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经可行性研究分析,兖州煤业鄂尔多斯能化有限公司拟进行矿井选煤厂工程的建设。作为兖州煤业鄂尔多斯能化有限公司下属煤炭开发项目,转龙湾煤矿选煤厂工程将充分依托建设单位的投资和管理优势,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高效率”的原则将转龙湾煤矿选煤厂建设成为神东矿区乃至内蒙古地区现代化、特大型高效选煤厂的典范。
2.2 建设地点:兖州煤业鄂尔多斯能化有限公司转龙湾煤矿项目现场。
2.3 招标范围:
2.3.1 EPC 招标范围:年入选原煤500万吨(按年入选原煤800万吨配置)选煤厂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包括从筛分破碎车间至主厂房皮带机机头溜槽开始(不包括皮带机但提供机头安装基础及供电、控制),跳汰(或重介)、压滤、干燥、浓缩及泵房、矸石仓、集控室及各厂房等建筑相联系的栈桥、管道、地沟及水槽等,至产品仓皮带机入料溜槽(不包括皮带机但提供机尾安装基础)为止的全部生产设施。
2.3.2 集中控制系统包括从原煤仓下给煤机开始至产品仓、装车站为止的所有设备设施控制监测等内容(包括矿井地面储装运及选煤厂配电室的所有远程柜向下至单机控制设备配电柜及现场接线箱、向上至集控室),以及洗煤厂辅助生产设施(包括高低压变配电室、防冻剂室等)的全部土建、机械设备、电气配电、照明、除杂、采暖通风除尘、消防、环保、安全、卫生、防雷、起重、检修、控制保护、工业电视系统、通讯、有线电视等的设计、施工、供货、运输、安装、调试试运行、技术服务和培训等工作。
2.3.3 高压风:由煤矿高压风系统接入(由业主方相关部门指定接口,接口处仪表及接入管道工程在总承包范围内)。
2.3.4 所有的采制样化验设备设施。
2.4 建设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8个月(扣除冬季无法施工时间),选煤厂投运日期与储装运系统投运日期(2014年9月)相同。
3. 承包商资格要求
3.1 承包商资质等级要求:具备煤炭行业(选煤厂)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2 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的施工业绩,有机械、人员、技术和资金保障;
3.3 具有本行业相应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通过兖州煤业鄂尔多斯能化有限公司相关部门对承包商相关证书的核验。
3.5 人员要求:
3.5.1 拟派本项目的总设计师资格: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并且在近三年担任过类似工程的总设计师;
3.5.2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本单位注册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矿山工程类),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并且在近三年担任过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
3.5.3 应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的设计能力或制造供货能力或施工能力的人员;
3.6 信誉要求: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
3.7 具有按时、保质完成本工程的能力;
3.8 法律、法规对合格承包商的其他要求、规定。
3.9 承包商允许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联合体允许最多三家单位联合组成(如为联合体投标,须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其它成员单位最多为两家;联合体各方均要为独立法人资格)。
3.9.1 联合体牵头人企业注册资本金大于等于1000万元;
3.9.2 联合体成员中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本行业相应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9.3 联合体成员中安装工程施工单位具备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3.9.4 联合体必须满足上述3.1~3.9的资格要求。
3.10 招标人有权对中标的承包商及其选定的施工单位(每个专业需提供两个及以上的施工单位,供招标人选择)进行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年8月29日 至 2013年9月9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6号楼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三部报名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0 元,售后不退。
4.3 不接受以邮寄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年9月23日 9时00分,地点为山东省邹城市钢山北路1571号择邻山庄一号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6号楼11层 邮 编: 250101
联 系 人: 田蓉蓉 路艳云 电 话: 0531-82661880、82665067
传 真: 0531-82667939 电子邮件: hyha-gp@163.com
开户名称: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济南市历下区支行青年东路分理处
账号:37001616279050147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