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2016 年 2 月电厂辅机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2016 年 2 月电厂辅机设备采购买方为 (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第 15 包给煤机和第 21 包 风冷干式排渣机的采购进行重新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 CSIE16020645 。
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招标货物一览表)设备的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具体标包划分、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设备名称、型号等技术参数见附表《招标货物一览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括本次投标设备;
( 2 )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专业制造商,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 3 )投标设备通过 ISO9000 或相当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4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发生过重大违法或商业贿赂行为;
( 5 )满足表 1 规定的设备业绩、注册资本金及其他要求。
( 6 )除氧化风机外其余标包设备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表 1 业绩及其他要求
标包号 货物名称 业绩要求 注册资本金
要求 其他要求 招标文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15 给煤机 具有销售、设计、制造应用于 600MW 及以上等级发电机组配套给煤机 6 台机组及以上合同业绩,并至少有 2 台机组通过 168 小时试运行并正式投产运行 2 年及以上的运行业绩;且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 500 5
加入日期: 2016-03-16 截至日期: 2016-03-24
21 风冷干式排渣机 具有销售、设计、制造应用于 600MW 及以上等级发电机组配套干式捞渣机 6 台机组及以上合同业绩,并至少有 2 台机组通过 168 小时试运行并正式投产运行 2 年以上的运行业绩;且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 1000 12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如允许代理商投标,则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 (详见表 1 业绩及其他要求)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购标时间: 2016 年 3 月 16 日至 2016 年 3 月 24 日上午 8:30 至 11:30 ,下午 13:30 至 16:3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神华招标网完成神华集团供应商注册,办理流程如下:
( 1 )网上登陆 主页—“供应商注册”,之后填写 “供应商注册信息” 并上传相关证照资料,完成供应商网上注册(注意留存账户和密码信息);
( 2 )在第一步完成后,请到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6 层 607 房间进行原件审核。注册原件审核需携带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国税、地税)、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以及贵公司选择上传的其他证照和合同等资料原件。
( 3 )已完成注册并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不必重复办理;没有注册登记或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在神华招标网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并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或之前)携带上述证照原件来办理证照审核,否则,将影响贵司购买招标文件。注册登记审核通过后,招标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原件的,已审核过的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国税、地税)、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可不携带,其它资料按公告要求携带。
( 5 )未完成注册的投标人,无法购买我公司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 , 不能参加招投标业务,同时未通过报名审核而提前支付的标书款将不予退还。
4.3 购标途径:
4.3.1 网上购标:
在神华招标网 登陆投标单位账号,进入“项目管理”中的“购标申请”,找到该项目并上传本公告第 3 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资料,提交购标申请。购标申请由我公司审核通过后可以购买, 审核周期通常为 1 个工作日内 。请投标单位自行在“已审核”里查看审核结果。
购标申请审核通过后,投标人可在神华招标网投标人客户端使用企业网银或者个人网银电子支付标书款(备注:网上售标具体操作方式请参考神华招标网首页右侧通知栏《关于发布网银电子支付系统操作视频的通知》),成功支付后可以立刻下载招标文件。购标发票将在开标现场发放,或随后由专人联系投标人领取或邮寄。
如不满足网上购标要求的进行网上报名而导致报名不成功等后果投标人需自行承担。
4.3.2 现场购标:
投标人需持:( 1 )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原件)、( 2 )个人身份证(原件)以及( 3 )公告第 3 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资料 ( 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 ,在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6 层售标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3.3 其他事项
为了确保资金安全,谨防钓鱼网站,请注意以下事项:
( 2 )选择支付银行界面的地址以 开头,其他均为非法冒;
( 3 )我司使用北京金科信安科技有限公司的支付平台收款,因此在付款银行的订单中,商户名称为“北京金科信安科技有限公司”或者“中金支付有限公司”,其他均为非法仿冒。若有备注,则应为“代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收费,原始订单号 1000116647xxxxxxxxxxxxxxxx ,或(鄂尔多斯分公司) 2100000009xxxxxxxxxxxxxxxx ,或(银川分公司) 2200000009xxxxxxxxxxxxxxxx”
注册及网银电子支付技术支持电话: 010-57339771 , 58131370 , 58134668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4 月 7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606 第一会议室 。开标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参加开标会议。
5.2 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未按招标文件获取途径领购招标文件的或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神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东城区安德路 16 号神华 大厦 C 座 4 层
邮 编: 100011
联 系 人: 张阳
电 话: 010-58131432
传 真: 010-57336514
招标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6 层 邮编: 100007
联系人: 张超 电话: 010-58131248 传真: 010-58132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