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JZB2016-060
1. 招标条件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东北核心区区域集中供热工程续建工程58MW热水锅炉配套除尘脱硫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东北核心区区域集中供热工程续建工程58MW热水锅炉配套除尘脱硫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2.2招标范围:58MW热水锅炉配套除尘脱硫设备2套,采购及安装
2.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4建设地点:长春市
2.5工期:按甲方要求,
2.6质量要求:合格
3.对投标人资格的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须是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注册资本金不少于3500万元人民币,近三年(2013年-2015年)有类似工程业绩至少一项(报名时须提供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全国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报名时需提供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4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2年—201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不亏损)。(报名时需提供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产品的供应、保障能力,并在3年内无任何经济纠纷、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的承诺书。
3.6投标人须具有全额资金垫付能力,并须在报名时提交承诺书。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4月14日至2016年04月2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东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持招标公告第3项所要求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2016年05月05日上午9:30时,开标地点:长春市南关区谊民路1299号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5.2不接受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5.3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7、联系人
招 标 人: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东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翟 洋 联系电话:13134474911
办公地址:长春市泰来街1528号
邮政编码: 13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