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对310t/h锅炉烟气除尘改造项目 16GZYRDB13所需湿式静电除尘器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 WZ20160428-2337-589-B1
2.项目内容:310t/h锅炉烟气除尘改造项目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1 静电除尘器\302385m3/h85% 2.0 台
加入日期: 2016-04-20 截至日期: 2016-05-05
4.交货期和地点:2016年05月10日,燕山物资装备库房或施工现场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5.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其他主要资格要求(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6.1 投标方应将《中石化北京燕山分公司310t锅炉烟气除尘改造项目湿式静电除尘器(板式)技术规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否则将扣除其“投标文件的编制、签署情况项下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写的分值。
6.2 投标方至少应有3套已投入运行的同等(310t/h蒸汽蒸发量)或以上规模燃煤锅炉配套湿式静电除尘器(板式),且烟尘排放浓度小于5mg/Nm3的业绩,并提供每套业绩的相应证明材料(订货合同及使用单位证明)。
6.3 对技术条款有偏离的需在开标前向招标方提出并达成共识,未经澄清的技术偏离不接受。投标方注册资金不得低于最高限价的2倍。
6.4 重要商务条款不可偏离。
7.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9.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0.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6年04月20日13时至2016年04月26日11: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石化北京招标中心大厅(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桥西南角朝阳门SOHO 9层前台递交标书)。附近标志物:银河SOHO北侧;中国银行南侧;外交部马路西侧;。
14.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05日09:00时
15.开标时间:2016年05月05日09:00时
开标地点:中石化北京招标中心大厅(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桥西南角朝阳门SOHO 9层前台递交标书)。附近标志物:银河SOHO北侧;中国银行南侧;外交部马路西侧;
17.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16年05月05日09:00时前与张玎联系,技术咨询请与尤敬宇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18.投标说明:1.标书费必须网上支付(支付给中金系统),接受个人账户支付,如未在网上支付将无法下载标书及相关附件。保证金必须以公司名义付出,需要网上支付,如无法网上支付保证金请开通相关业务。如果遇到支付及系统问题请电话联系系统客服400-819-8786。2. 必须提供盖章电子版技术标书和商务标书(U盘PDF格式),分别单独密封。纸质标书一正四副,商务和技术分别单独密封。保证金可与商务电子版密封在一起。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如投标人不能满足本项目的资格要求,投标将被否决。招标人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技术规格书等)中提出的所有要求,投标人必须逐一响应。4.其他重要要求第3项内容 “投标方至少应有3套3年以上同等或以上规模燃煤锅炉配套静电除尘器业绩,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订货合同及使用单位证明。)” 变更为 “投标方至少应有3套已投入运行的同等(310t/h蒸汽蒸发量)或以上规模燃煤锅炉配套湿式静电除尘器(板式),且烟尘排放浓度小于5mg/Nm3的业绩,并提供每套业绩的相应证明材料(订货合同及使用单位证明)。。
19.其他重要要求:1、重要商务条款为不可偏离项。2、对技术条款有偏离的需在开标前向招标方提出并达成共识,未经澄清的技术偏离不接受。 3、投标方至少应有3套3年以上同等或以上规模燃煤锅炉配套静电除尘器业绩,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订货合同及使用单位证明)。 。
20.联系方式:
投标咨询:
联系人:张玎
电话:13810056649
技术咨询:
联系人:尤敬宇
招标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
电话:15801255104
电子邮箱: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