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对其2016年度(配件类)物资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资金来源:自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16年度(配件类)物资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HTGJZB-TM160502
4、招标内容:
第一包:皮带机。
第二包:刮板机、重介浅槽分选机。
第三包:泵配件。
第四包:空气压缩机。
第五包:起重机。
第六包:电器。
第七包:磁选机、除铁器、给煤机、浓缩机配件。
第八包:分级脱水设备配件。
第九包:快开式压滤机。
第十包:滚筒包胶和运输带硫化。
第十一包:加工件。
第十二包:进口配件。
(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5、交货期:按合同约定。
二、招标供货方式:
中标后及时与招标人签订购销合同、按要求及时供货。
三、付款方式:按同煤集团有关规定执行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法人或依法设立的其他组织,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产品相关资质的制造企业或代理商,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能够提供先进可靠的产品和良好的售后服务。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时须携带以下在有效期内投标人资格证明原件及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
5.1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需为本单位职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2企业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证件)、开户行许可证;
5.3产品资质证明文件:国家规定要求应具备生产许可证、强制认证、标志证书、质量体系认证、检验报告等相关证书的产品,须提供相关证书;
5.4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的授权证明以及制造商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5.5近三年相关产品的销售业绩证明至少2项;
5.6提供上年度财务报表;
5.7投标单位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单位在购买标书时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限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年5月16日至2016年5月20日(法定公休及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大同市矿区新平旺海驿快捷酒店401房间持本公告所列资料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见招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同煤矿集团东周窑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大同市左云县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辉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平阳路1号金茂国际数码中心B座10层C户
邮政编码:030012
传 真:0351—8720728/9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351-8720721
账户名称:山西辉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民生银行太原分行营业部
帐 号:0918014170001822
招标监督电话: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0352-7868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