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SXZB-1606 1103TMH047/12
项目名称:2016年第三次机电设备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2016年第三次机电设备招标,已批准,资金来源为维简、安全计划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受委托,现对该项目组织公开招标。
2、项目招标内容
2.1招标内容:
一标段:耙岩机
二标段:绞车
三标段:电机车
四标段:给煤机
加入日期: 2016-06-29 截至日期: 2016-07-26
五标段:侧卸式装煤机
六标段:变压器
七标段:湿式喷浆机
八标段:煤层注水泵
九标段:滤油机
十标段:自动乳化液集成净水配液站
十一标段:直流电机
十二标段:防爆电机
具体详见货物技术规范要求。
2.2交货时间:详见技术要求
2.3交货地点:详见技术要求
2.4付款方式:本次招标项目没有预付款,各中标厂商合同签订后需按期交货,设备到货验收后需方将依据资金情况分批付款。
2.5投标人以标段分包投标,按包报价。如果包中包含多项内容,必须在标书中进行逐项报价,否则无效。
备注:招标的设备型号如涉及到某一单位的型号,本次招标不作为唯一选择,仅供参考,设备只要满足技术要求即可。
3、投标人资格及报名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能够提供先进可靠的产品和良好的售后服务的生产制造商。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质的原件或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3.1针对此项目的法人授权书(必须有法人和被受权人签字)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法人或被受权人身份证(原件)。
3.2企业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3产品资质证明文件:针对所投产品的资质证明文件,煤安证、防爆证、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生产许可证、“3C”认证、检验报告及其有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5近三年同类产品及以上的销售业绩证明3份以上(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6提供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纪录查询结果(原件);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29日至7月3日(周六、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同煤国际酒店8728房间,持本公告第3项所列资料购买招标文件,每标段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7月25日下午16:00-18:00(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递交地点:大同市雁北宾馆(如有变更另行书面通知)
5.2开标时间:2016年7月26日上午9:00(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5.3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机电管理处
地址:山西省大同市新平旺
邮编:037003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省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太原市建设北路108号
邮政编码:030013
电话:0351-8267146
传真:0351-8267052
联系人:刘先生
开户名:山西省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太原建设北路支行
行号:301161000174
帐号:141000686018000837201
招标监督电话: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0352-7868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