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永嘉县出台《关于加强楠溪江砂石资源管理保护的实施方案》,通过狠抓五项举措,对楠溪江风景旅游保护区、大小楠溪流域自然滩地以及支流砂石资源实行严格保护,保护楠溪江生态环境和旅游资源,创成省级美丽乡村示范县和楠溪江5A级旅游区。
五大措施
1 实行禁采保护制度。全面禁止楠溪江流域采砂、采石、取土等破坏景观、植被和地形地貌的行为,严格保护楠溪江风景旅游保护区滩地砂石自然状态。
2 完善滩地防护措施。对进入楠溪江滩地的主要路口统一设置醒目的警示牌和宣传牌,明确禁止事项,公开责任单位和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通往楠溪江主要河流滩地的平交路口实行严格管理,封闭未经批准和因违法采砂、采石开通的临时道口,对通行道路要设置障碍和安装监控,严禁工程车、货车以及其他大型车辆进入滩地;建立砂石资源管理预警机制,进一步健全举报奖励制度,畅通信息渠道,对查处违法采砂案件提供主要信息的举报人员,根据处罚情况给予2000-10000元的奖励。
3 建立首查负责机制。县水利局、楠溪江风景旅游区、县国土资源局作为楠溪江全流域违法采砂采石共同执法部门,对楠溪江违法采砂采石案件实行首查负责制和移送制。各基层站所要落实覆盖节假日的巡查监管措施,对群众举报或者巡查发现属于共同管辖的违法行为,应立即发放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现场拍照、地形勘察、当事人谈话笔录等处置取证工作,同时上报各自主管单位依法立案处理。对不属其管辖范围的,应当立即通知相关主管部门,并将案件线索和现场勘察等材料移送主管部门依法查处,受理查处的主管部门应该在处罚决定做出后3个工作日内通报首查责任单位。
4 明确部门联合管理。对执法部门实行责任捆绑制,统一设立公开举报电话(县水利局:67250966),明确14个部门和21个乡镇(街道)管理职责,将楠溪江砂石资源管理保护工作纳入村规民约,动员全民参与打击违法采砂行动中。
5 开展滩地平整修复。实施《永嘉县水生态修复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推进楠溪江干流、鹤盛溪、石染溪、古庙溪以及花坦溪等历史遗留采砂现场的生态修复进程,通过平整河床、清理弃渣、疏浚河道等综合措施,逐步恢复河道行洪功能,提高防洪标准,改善生态、旅游环境。
据悉,这是迄今为止永嘉县楠溪江流域砂石资源管理保护参与部门最多、职责最清晰、任务最明确的实施方案,通过部门乡镇(街)各司其职、联合行动,楠溪江自然资源将得到有力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