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舆论引导,震慑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赣州市矿产资源管理局日前决定,公开曝光7起矿产资源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一、4起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案
1.会昌县京兆物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开采粘土矿案
会昌县京兆物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5月在会昌县西江石门村坳子背小组无证违法开采粘土矿,共40车,每车约20吨。会昌县矿产资源管理局依法对其进行了立案查处,责令其立即停止开采,没收违法所得12075元,并处罚款3622.5元。
2.宁都县宋某某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开采石英石案
2016年1月,宁都县矿产资源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宁都县湛田乡上培村双斜组山上巡查时,发现宋某某在宁都县湛田乡上培村双斜组山上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开采石英石40吨。宁都县矿产资源管理局依法对其进行了立案查处,责令其立即停止开采,没收违法所得4000元,并处罚款1000元。
3.瑞金市钟某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开采砂金矿案
2016年5月,瑞金市矿产资源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钟某在瑞金市九堡镇黄渡村河道内非法开采砂金矿。经实地调查核实,钟某自在2016年5月初开始在该河道内非法开采砂金矿,淘砂金价值约6400元。瑞金市矿产资源管理局依法对其进行了立案查处,责令其立即停止开采,没收违法所得6400元,并处罚款1600元。
4.安远县赖某某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开采建筑用砂案
2016年5月,根据国土资源部下发2015年度矿产疑似违法图斑反映,在2015年期间安远县塘村乡塘村村塘迳有无证开采建筑用砂迹象。经安远县矿产资源管理局现场核查及有资质的地勘单位实地勘测,该地的非法开采当事人为赖某某,无证开采建筑用砂矿石量计595.6立方米。安远县矿产资源管理局依法对其进行了立案查处,责令其立即停止开采,没收违法所得7742元,并处罚款1548元。
二、3起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案
1.信丰盛业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越界开采砖瓦用(含炭)页岩矿案
2016年3月,信丰盛业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超越矿区范围开采砖瓦用(含炭)页岩矿。信丰县矿产资源管理局依法对其进行了立案查处,责令其立即停止越界开采行为,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没收违法所得15750元,并处罚款1575元。
2.石城县熊某某越界开采建筑用砂岩案
2016年5月,熊某某在石城县下逢采石场越界开采建筑用砂岩,石城县矿产资源管理局依法对其进行了立案查处,责令其立即停止越界开采行为,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没收违法所得44324.94元,并处罚款6648.74元。
3.于都县鸿启石材有限公司岭背金溪采石场超越批准矿区范围采矿案
2016年4月,于都县矿产资源管理局发现于都县鸿启石材有限公司岭背金溪采石场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开采砂岩矿,于都县矿产资源管理局依法对其进行了立案查处,责令立即停止越界开采行为,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没收违法所得10349元,并处罚款20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