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GZ161224-BXGLGD
不锈钢炼钢电炉、混铁炉和原料除尘系统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名称)一个标段环境影响评价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不锈钢分公司炼钢分厂内。
2、工程规模:本次改造内容包括:(1)新建1套混铁炉除尘系统,采用脉冲布袋除尘器。(2)新建1套配料间切割、筛分除尘系统,采用脉冲布袋除尘器新建除尘器设计风量为100000m3/h。(3)改造现有110吨电炉除尘系统,风量增加到187×104m3/h,采用脉冲布袋除尘器.(4)配套的供电、电气、仪表及自动化系统。(5)配套的土建、能源介质、空调、消防设施等。
加入日期: 2016-12-13 截至日期: 2017-01-03
本项目工程包括设计、设备供货及安装、钢结构、内外管网、上下水、电气、照明、自动化、安全、公辅等系统设施建设,依据国家相应规范及酒钢工建部等项目主管部门和业主要求进行全面系统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土建和消防除外)、质保、维修。
二、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三、项目批复:
不锈钢炼钢电炉、混铁炉和原料除尘系统改造工程经理责任书【酒宏固(2016)03-03,项目代码:HX-BXCCGZ.16】
四、招标内容:
对不锈钢炼钢电炉、混铁炉和原料除尘系统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编制、评估评审并通过相应级别的部门审批。编制成果需给招标方提供各项目电子版2份(含PDF及WORD格式),文字版10份,不含报送其他主管部门审批和评审所需的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编制、评估评审并通过相应级别的部门审批。编制成果需给招标方提供各项目电子版2份(含PDF及WORD格式),文字版10份,不含报送其他主管部门审批和评审所需的文件。【不锈钢炼钢电炉、混铁炉和原料除尘系统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包括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周围环境检测、公众意见调查、评估及审批。】。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5.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影响评价(采掘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5.3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岗位的专职人员。
5.4投标人近三年(嘉酒地区相同地质条件)有相关环境影响评价业绩。
5.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获取:
6.1报名时间从2016年12月14日起至2016年12月20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报名方式:登陆酒钢集团电子交易平台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
6.2同报名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甘肃省招标中心嘉峪关办事处购买招标文件。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6.4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月3日17时00分,地点为:线上开标投标单位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酒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上逾期未提交的按废标处理。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不锈钢分公司
联系电话: 18893602626
联络地址: 酒钢不锈钢分公司
邮政编码: 735100
联系人: 刘玉山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招标中心
联络地址: 兰州市高新开发区飞雁路118号
邮政编码: 730010
联系人: 江涛
邮政编码: 735100
联系电话:18909474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