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上马骨料生产线,达州海螺思谋已久。”据介绍,2014年7月,大竹县工商部门为达州海螺更换营业执照时,在经营范围中增加了“石灰石骨料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内容(同时注明该项目在前置许可或审批文件有效期内经营)。
根据工商颁发的营业执照,大竹县经信委于2014年12月25日对达州海螺申请的年产100万t/a建筑骨料项目出具备案通知书。通知书显示,年产百万吨的生产线总投资2397.82万元。经信委同时明确,达州海螺根据本通知书应依法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在其他相关手续还不完全具备的情况下,依据工商的注册登记和经信委备案通知书等,达州海螺于2015年上半年就开始加速上马百万吨骨料生产线。
达州海螺建百万吨骨料生产线,遭到合法碎石生产企业的投诉,同时也有来自政府职能部门的干预。就在生产线如火如荼建设时,大竹县政府法制办表示,一切依法行政,依法经营,“要坚决防止以前那种先上马后办证情况发生。”
2015年7月21日,大竹县工商质监局作出《关于撤销达州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变更登记的决定》,两天后为达州海螺重新颁发了营业执照,取消“石灰石骨料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经营范围。
2015年9月底,因原备案主要依据发生变化,大竹经信委也撤销 2014年12月25日发给达州海螺的备案通知书。
工商和经信委的撤销行为,并没有对达州海螺百万吨建筑骨料生产线的建成和生产销售产生影响。2015年9月,涉嫌手续不齐的生产线试生产,不久正式投产。
2015年10月21日,大竹工商质监局再次对达州海螺的经营范围进行变更登记,增加“石灰石骨料的生产、销售”,并书面告知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后,应去国土等部门,取得有关许可后方能从事经营活动。同时将有关登记情况通过正式函件抄送相关部门,提示相关部门履行监管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