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发布《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规范条件》(暂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提出规范建筑垃圾大宗固废综合利用产业发展秩序,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并培育行业骨干企业,促使产业链相关环节的整合。
以上文件是工信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制定的。
《规范条件》要求,鼓励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进行拆迁、运输、处置和产品应用等产业链相关环节的整合,以资源化利用为主线,提高产业集中度,加速工业化发展。
为了鼓励规模化生产,两部委还对准入企业的生产规模提出了硬性要求。《规范条件》提出,大型建筑垃圾资源化项目年化项目处置生产能力不低于100万吨,中型不低于50万吨,小型不低于25吨。
数据显示,目前建筑垃圾的数量已占到城市垃圾总量的30%-40%。随着房地产业的持续发展,会有越来越多的建筑物新建和重建,建筑垃圾在城市垃圾中所占的比重也会越来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