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青岛市加快推进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相关工作在副省级城市中走在前列。2017年,全市建筑工地产生建筑废弃物3000万吨,其中,资源化利用1500余万吨。今年一季度,全市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企业共处置建筑废弃物550万吨,生产并销售再生粗骨料165万吨,再生细骨料111万吨,再生砂浆6.8万吨,再生混凝土58万立方米。
更多的建筑废弃物将变废为宝。日前,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就加快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三个文件公开征求意见。文件要求,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工程应在砌筑型围墙、广场、室外绿化停车场等部位全面使用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
建筑废弃物被称作“放错位置”的宝贵资源,对其进行资源化利用是建筑业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实现行业转型升级的有效手段。近年来,青岛市加快推进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相关工作在副省级城市中走在前列。2017年,全市建筑工地产生建筑废弃物3000万吨,其中,资源化利用1500余万吨。今年一季度,全市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企业共处置建筑废弃物550万吨,生产并销售再生粗骨料165万吨,再生细骨料111万吨,再生砂浆6.8万吨,再生混凝土58万立方米。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地材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公开征集意见的三个文件,分别针对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方案编制与备案管理、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和再生产品推广应用,从建筑废弃物产生源头、生产过程和产品推广三个阶段进行了全链条覆盖。
方案编制与备案管理阶段
文件要求,建设单位应当在新建、改建工程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前,编制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方案,并报送相关主管部门备案。方案应当包括建筑废弃物减量、分类、运输、污染防治措施和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数量等内容。
企业生产经营管理阶段
文件要求,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企业年处理能力要达到100万吨以上,并采取封闭式生产工艺,按照环保要求妥善处理生产过程中的污水、粉尘、噪声等,防止二次污染。鼓励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企业进入施工现场,利用移动处理设备回收利用建筑废弃物。
再生产品推广应用阶段
文件要求,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工程以及市容环境提升项目、城市更新项目,应当率先在基础垫层、砌筑型围墙、人行道板、市政路基垫层、广场、室外绿化停车场等工程部位,全面使用符合技术指标、设计要求的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在工程项目中使用再生产品达一定比例的,建设单位可申请全额返还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处置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