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中国建材集团与四川省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中国建材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宋志平,四川省委书记彭清华等出席签约仪式并见签。集团总会计师徐卫兵和四川省副省长朱鹤新代表双方签字,双方拟在建筑骨料基地、大(中)型矿山建设等领域合作。
宋志平在会谈中表示,中国建材集团一直十分重视与四川省的广泛合作,已在新能源、新材料、信息显示、新型房屋、新型建材、高端装备、节能环保、水泥产业提质增效、智慧农业、绿色小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仓储物流中心建设等多个产业领域进行了深度投资合作。此次恰逢四川省实现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中国建材选择在四川省内以新能源、新材料为代表的多个产业领域进行投资,对四川省经济结构转型、高质量发展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彭清华表示,中国建材集团与四川合作基础良好,希望以此次双方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为新的起点,进一步加强新能源、新材料、信息显示、新型建筑、节能环保等领域合作。
根据协议,双方拟在建筑骨料基地建设、大(中)型矿山建设,水泥窑协同处置废弃物(垃圾、污泥、危废)等领域开展合作。
凯盛科技党委书记、总经理彭寿,中国建材股份副总裁、西南水泥董事长常张利,西南水泥总裁姚钦,中材国际副总裁、成都院董事长焦峰等参加会谈和签约仪式。
日前,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发布了《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转发〈解决我省砂石资源供需问题的工作建议〉的通知》,表示:四川省领导同意《解决我省砂石资源供需问题的工作建议》,并提出如下意见,需要认真落实,在当地政府统筹安排下做好相关工作,保障砂石资源供应。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转发〈解决我省砂石资源供需问题的工作建议〉的通知》的主要内容如下:
➤ 一、坚持“持续不断、急用先供”原则,进一步开展砂石资源禀赋的调查评价和必要勘查,组织供需分析、优化布局等专题研究,提高规划成果质量。
➤ 二、依据批准的矿产资源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在符合安全和环保的前提下,按规定出让方式积极投放砂石资源采矿权。
➤ 三、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要建立绿色通道依法加快办理砂石资源采矿权延伸变更登记、临时用地手续,确保矿山正常生产。
➤ 四、对拟列入淘汰关闭的砂石料矿山,确需为四川省批准实施的的重点工程建设供应砂石料的,若其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照齐全有效,满是安全、环保、林业、水利和耕地保护等相关法规标准,经项目建设管理部门商企业报县(市、区)人民政府同意报市(州)人民政府批准,具备恢复条件的可允许其临时性生产,所采砂石只能专门供应经批准的重点工程项目。生产过程中应同时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恢复治理工作,工程项目完成后应及时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消除隐患,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验收后予以关闭。
➤五、积极支持高速公路、铁路等重点工程建设单位将项目施工临时采挖的废弃砂石综合利用于本工程建设,增加就地砂石供应量。
四川省关于《解决我省砂石资源供需同题的工作建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 一是加快合规砂石企业复产复工。
全力支持、保障合法合规砂石料开采企业的建设和生产,积极帮助停业整顿的砂石料生产企业加快整改、完善手续,在达到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要求后依法及时恢复生产,増加砂石供应。
➤ 二是拓宽资源供给渠道。
完善河道采砂审批和管理,积极开辟山砂、岩砂等新砂源。加大砂石资源禀赋的调査评价和勘査,准确掌握砂石资源信息,科学制定开发利用规划,合理布局采砂点、采石点和砂石堆放场所。在符合开发利用规划和安全、环保政策的前提下,积极投放一批砂石资源采矿权,并依法加快办理砂石资源矿权的出让、延续和变更手续,加快办理砂石升采临时用地等手须。
➤ 三是完善重点工程砂石供给机制。
对确需为四川全省重点工程供应砂石料的拟关闭砂石矿山,在证照齐全有效、符合法规政策的前提下,履行相关手续后可允临时生产,所采砂石料只限专门供应重点工程。支持通过收购、重组兼并料场等方式,为重点项目配置专用料场。支持高速公路、铁路等重点工程建设単位将项目施工临时采挖的废弃砂石综合利用于本工程建设,増加就地砂石供应量。完善砂石价格风险分担和争议处理协调机制,支持采取签订补充协议或按合同约定等方式依法分担风险。
➤ 四是加强砂石市场监管。
切实加强砂石等建材市场合格监管,重点查处价格垄断、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规范生产经营秩序,建设规范有序市场。强化市场监督预警,加强对砂石供需形式和价格变动情况的监测,及时发现突出同题并采取化解措施。
➤ 五是强化政策统筹协调。
由四川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制定加强重点项目砂石料供应保障的文件并抓紧印发(日前,省发展改革委己牵头起草了初稿,会上己对抓紧出台文件作了安排)。建立由省发展改革委(省重点办)牵头,水利、国土、环保、住建、交通、农业、林业、公安、安监等相关部门参与的工作联动机制,及吋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涉及有关证照手续办理事宜,相关部门要简化流程,提高效率,加快办理。
➤ 六是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市(州)、县(市、区)作为河道砂石和非河道砂石资源出让审批、监管的主体,应在解决砂石资源供应中承担主体责任。接照审批、监管“谁批准、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重大项目砂石供应保障问题由县级政府具体负责,市(州)政府统筹协调、加强监督。省级相关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做好政策和业务指导。
各级政府要准确把握绿色发展和环保督查整改要求,对砂石生产企业坚持科学分类处理,坚持整改措施精准化,避免“一刀切”等。同时,仍要依法依规严格坚守环保、安全底线,坚决不放松违规违法整治,对于破坏生态且又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企业,要依法依规关停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