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济南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建筑垃圾管理从此“有法可依”。伴随城市化进程加快,济南建筑垃圾不断增长,由于消纳场数量少,已难以消化现有建筑垃圾,《条例》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综合利用,使得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迎来春天”。
施工工地上,移动式破碎机将建筑垃圾制成骨料
记者对一些工地项目、建筑渣土倾倒场探访了解到,无论是在建筑垃圾排放源头还是在消纳处置末端,相关企业对建筑垃圾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已进行了探索。大量建筑垃圾“再加工”,被制作成骨料、砖头、马路隔离墩等,变废为宝。
建筑垃圾“变身”骨料、透水砖等用于市政道路
在大汉峪片区工地,记者发现,大量建筑垃圾被加工成骨料,代替石子,用作市政道路沥青和混凝土层以下的垫层。
负责该工地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山东明冉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总经理于舰告诉记者,他们是济南首家而且是目前唯一一家现场处理的建筑垃圾资源再利用企业。现场,挖掘机把建筑垃圾放进移动式破碎机,先打碎再分筛。移动式破碎机对建筑垃圾进行钢筋等铁质分离,轻质物、骨料分离。轻质物进行火力发电焚烧发电。骨料可制成砖头、再生混凝土等,或用于高速路基、市政道路路基、工地垫层等。
“在郭店片区十村改造工程的小区道路,路基垫层用的都是建筑垃圾制成的骨料。另外,汉峪中路道路以及水屯北路的部分道路,路基垫层都是建筑垃圾加工成的骨料。”他说,建筑垃圾除了能制成骨料,还能制成透水砖、再生混凝土等,但市场需求量小,目前主要是制成骨料用于道路工程。
记者在槐荫区卓威渣土倾倒场了解到,倾倒场也引入了破碎机,对运来的建筑垃圾进行处理。“破碎机可以将建筑垃圾中的钢筋等金属制品分离出来,再把剩下的石料进行破碎,筛分机则把破碎后的石料进行加工,能够吐出4种粒径不同的骨料。这些骨料混合混凝土经过液压蒸汽设备可制成隔离墩,已应用于全市多条道路施工现场。”卓威建筑垃圾倾倒场总经理王新介绍。
济南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筑垃圾再利用将有补贴
正式施行的《条例》专门对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问题进行明确。《条例》提出,凡是可以直接利用或者可以再生利用的,应当循环利用,对无法直接利用、再生利用的,应当填埋或者作出无害化处理;对实现了综合利用要求的,设立补贴制度,规定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在产业、财政、金融等方面扶持鼓励建筑垃圾再生利用,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综合利用项目,鼓励和支持再生产品的研发和生产,对形成综合利用产业链提供多方面政策保障。
“我们企业参与了《条例》的制定。以前,个人或企业想做建筑垃圾资源再利用,缺乏法律依据。《条例》出台,可以说行业、从业人员都有了靠山。如果有几家我们这样的企业,就可以把济南市建筑垃圾“吃掉”,变废为宝,对于扬尘治理等,建筑垃圾资源再利用意义重大。”于舰说,《条例》刚出台,需要政府尽快出台相关细则、建筑垃圾资源再利用执行标准等,推进资源利用高效提升,进一步促进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