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合创煤炭分公司招标项目采购邀请书
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就“葫芦素选煤厂自清洁筛板采购”项目进行电子招标采购,现邀请国内合格供应商在中煤招标网报名,现场提交投标文件(胶封文件一正四副),并携带公章或合同章。胶装报价包括企业资质、销售业绩、报价表、法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技术资料等;一次报价即为最终报价。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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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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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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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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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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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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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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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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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清洁筛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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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X610X45-8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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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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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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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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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素选煤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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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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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清洁筛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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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X610X45-1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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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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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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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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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素选煤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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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详见技术文件
备注:1.税额、运输、装卸等费用包含在单价报价中。
- 报价如有偏离,必须详细注明。报价信息与交货实物的名称、规格型号、品牌不一致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
二、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要求注册资金在500万元及以上生产商;
2. 资格审核: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内容及标准
3.1评分内容
评标采用百分制打分,总分为100分,其中:
商务部分(A1):20 分(评标专家打分)
技术部分(A2):30 分(评标专家打分)
投标报价(A3):50 分
投标人得分= A1+ A2+ A3。小数点保留位数: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3.2针对某一有效投标人,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最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排名优先。
3.3 评分细则
3.3.1商务部分(20分)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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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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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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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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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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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业绩(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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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业绩必须附有效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彩色复印件),否则,视为无业绩。近3年同类产品有良好销售和使用业绩得1-3分,同类产品销售业绩较多、大金额订单较多得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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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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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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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期(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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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按标书要求按期交货得2分,每早一周加1分,最多为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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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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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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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承诺(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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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保期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分,质保期内、质保期外服务承诺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得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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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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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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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及财务状况(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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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誉好,财务状况良好,连续盈利且盈利情况较好的得3-5分,其他情况得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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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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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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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实力(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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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生产及检测设备齐全,设计研发能力强,生产工艺先进得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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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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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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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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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技术部分(30分)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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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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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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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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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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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技术性能(2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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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配备结构合理、性能良好稳定、能够满足各项参数及技术要求得15分,否则不得分;技术要求优于招标文件、整体配备科学先进达到国际、国内领先水平,稳定性、可靠性优良得16-2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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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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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委对投标文件比较后给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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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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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技术资料(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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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技术资料齐全,满足技术文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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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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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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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保证措施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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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措施有力、切实可行得2分,否则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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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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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提供免费技术培训和现场运行技术服务得2分,否则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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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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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保期后的技术服务承诺切实可行得1分,否则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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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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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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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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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报价部分(50分)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值,得基础分45分;每高于评标基准值1%,在基础分的基础上扣0.3分,最低得分为40分;每低于评标基准值1%,在基础分的基础上加0.3分,最高得50分。
说明:a、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评分依据其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值百分比来进行;计算评标基准价:取所有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若投标人为6家(含6家)以上时,分别去掉一个最高有效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有效投标报价,取剩余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b、差值百分比=(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c、分值的计算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差值百分比不足±1%,按分值计算方法中规定的比例进行计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d、 缺漏项大于等于其投标价 10% 的,属于严重漏报,投标被否决; 缺漏项小于其投标价 10% 的, 签订合同时, 应 以投标价为准 ,投标人若不同意,投标将被否决。
四、质量标准
严格执行技术要求中的有关规范、规程要求,若技术要求中未提及的部分,执行中国最新版国家标准(GB)、行业标准或在国际范围内被接受的具有不低于中国国家标准的标准。
五、质保期
乙方对货物质量实现“三包”, 质保期内提供免费更换。质保期为到货验收(实验)合格之日起满18个月或正常投入使用之日起满12个月。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应用与回收
按GB标准包装,满足公路运输要求,包装物不回收。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交货地点、方式、交货时间
1. 交货地点为:葫芦素煤矿指定的地点。
2. 货物在交货地点交付甲方前发生的损毁等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3. 货物交货期, 接到甲方通知后1个月内到送货到指定地点。
八、运输方式及费用
运输货物过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到达现场后卸车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验收标准、办法及时间
在货物抵达交货地点后,双方进行开箱验收,即对货物外观、数量等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调换货物或重新安装调试,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交货期限不予顺延。导致逾期交货的,乙方应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安装与调试
乙方负责派遣技术人员到现场指导安装、调试直至达到运行要求。
十一、付款方式
1.乙方将货物运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到货款。
2.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
3.质保期满后,经双方确认无质量问题后,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余款(即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
十二、谈判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5月5日 09:00-2018年5月14日17:00。
投标人应于2018年5月17日(周四)09:00点(北京时间)之前到内蒙古鄂尔多斯康巴什中天合创办公楼四楼(431)会议室递交投标文件,过期视为放弃本期投标。
十三、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价的0.5%计算,违约金累计至交齐货物之日止。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仍须履行合同向甲方交付货物;如乙方逾期30天未交齐货物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15%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交付货物的品质、性能、考核、技术标准、质量要求不符合合同和《技术协议》约定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提供出更换货物,乙方应在甲方提出之日起15天内免费整改或更换货物,同时向甲方支付不合格货物价值5%的违约金;乙方逾期整改、更换货物超过15天或者经整改、更换后的货物质量仍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付款项外,还应按合同总价的15%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如果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约定的违约金的,乙方应继续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
以上违约金或经济损失的赔偿款,甲方有权从乙方任意一笔货款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上述权利的行使不影响甲方根据本合同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
十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磊
电 话:17747712296
传 真:0477-5106760
地 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乌兰木伦街西3号中天合创43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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