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GF线旧砂滚筒筛除尘系统、GF线振动落砂机除尘系统 (项目名称)项目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实行招标采购。
一、招标编号:DF0719SB18CG-0366
二、招标内容:GF线旧砂滚筒筛除尘系统、GF线振动落砂机除尘系统
三、招标货物技术要求及交货要求:见招标文件第I卷第六章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可以是本次招标项目的制造商,也可以是制造商正式授权的代理商。
4.2、设备制造商具有近3年内(2015年1月1日至今)与本次招标项目同类项目业绩,投标时提供至少1份制造商的业绩合同复印件。
五、交货期: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后3个月内货到用户指定现场。
*六、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交货方式及地点:
运输方式:由投标人自行确定(包装费、运输费及保险费,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到 站:湖北省十堰市
交货地点: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花果路48号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铸造一厂
收货单位: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铸造一厂
*八、货款结算办法:
货款及运输费用等由 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服务支持采购部与卖方(中标方)直接结算,具体结算办法如下:
1.合同生效后1个月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预付款;
2.项目终验收合格后,凭卖方开具的全额16%增值税专用发票后2个月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60%货款;
3.设备终验收合格正常运转12个月后, 2个月内买方向卖方付清合同总价10%的设备质量保证金。
4.期限为6个月的银行电子承兑汇票占每次付款金额的70%。
九、招标文件购买时间(网售):2018年05月18日17:00至 2018年05月23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
十、部分关键技术条款:
(A包)GF线旧砂滚筒筛除尘系统项目技术任务书
*1.4.1过滤面积:≥1260M2
*4.2.5烟囱采用δ=2.0mm的301不锈钢板制作,烟囱距地面高度H≥15 m(并且保证高于厂房屋檐2m),烟囱内气体流速V≤16m/s,烟囱要做防雷接地装置,接地电阻要求:≤10Ω;
*5.2.1投标时必需提供室外设备及管道的平面布置图、剖面图(DWG格式或PDF格式),所涉及图纸必须符合需方所提供的平面布置图;
*5.2.2投标时必需提供室内所有管系统布置平面图、剖面图(DWG格式或PDF格式),所涉及图纸必须符合需方所提供的平面布置图;
*10.1环保排放标准: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50mg/Nm3 (国标120mg/Nm3),排放速率≤1.8Kg/h(国标2.1Kg/h, H=15m);
*10.2职业卫生标准:滚筒筛器作业岗位粉尘最高允许浓度≤1.0mg/Nm3(国标1.0mg/Nm3矽尘);
*10.3设备噪声标准:距离风机隔音房外一米处设备运行噪声≤85dB(A);
*10.4除尘器除尘效率:≥99.8%
(B包)GF线振动落砂机除尘系统项目技术任务书
*1.4.1过滤面积:≥1150M2
*4.2.5烟囱采用δ=2.0mm的301不锈钢板制作,烟囱距地面高度H≥15 m(并且保证高于厂房屋檐2m),烟囱内气体流速V≤16m/s,烟囱要做防雷接地装置,接地电阻要求:≤10Ω;
*5.2.1必需提供室外设备及管道的平面布置图、剖面图(DWG格式或PDF格式),所涉及图纸必须符合需方所提供的平面布置图;
*5.2.2必需提供室内所有管系统布置平面图、剖面图(DWG格式或PDF格式),所涉及图纸必须符合需方所提供的平面布置图;
*10.1环保排放标准: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50mg/Nm3 (国标80mg/Nm3石英粉尘),排放速率≤1.8Kg/h(国标2.2Kg/h, H=15m);
*10.2职业卫生标准:落砂机作业岗位粉尘最高允许浓度≤1.0mg/Nm3(国标1.0mg/Nm3矽尘);
*10.3设备噪声标准:距离风机隔音房外一米处设备运行噪声≤85dB(A);
距振动落砂机隔音墙外一米处设备运行噪声≤85dB(A);
(上述所附重要技术指标不代表招标文件中全部重要技术指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招标文件购买时间(网售):招标文件购买时间(网售):2018年05月18日17:00至2018年05月23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
十二、招标文件获取:
1. 标书费用: 1000元整(按以下方式进行付款)
2. 潜在投标人凭机构CA及密码(也可凭投标人企业控制台用户名及密码)登录东风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缴纳招标文件的费用后在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3. 支付方式:可选择支付宝,微信,银联在线支付任一方式进行支付。
十三、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6月13日09:00(北京时间)
十四、开标时间:2018年06月13日09:00(北京时间)
十五、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成功递交,以电子交易平台回复的《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回执》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确认已递交并被成功接收的依据。
2.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人可以选择是否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选择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当电子交易平台出现故障时,投标人将失去凭纸质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评标的资格。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只接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未成功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纸质投标文件也将被拒收。
(3)在截止时间前尚未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但投标人已先行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如在截止时间前仍未成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其纸质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十堰市公园路63号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楼第1会议室
十六、开标方式: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网上开标。
十七、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服务支持采购部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10号
招 标 人:黄自强
电 话:027- 84284886
十八、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北省十堰市公园路63号
项目经理: 朱涛
电 话: 0719-8268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