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资源化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特别是“两会”上全国政协新闻出版界的部分委员联名提议“加快推进建筑垃圾100%资源化产业发展”,但建筑垃圾资源化依旧进展缓慢,面临发展瓶颈,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是政策法规尚待落地。在各界人士的关注、关心、关切之下,各地对建筑垃圾处理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资源化推进的力度不断加大,国家有关部门也对建筑垃圾资源化作出相应的规范,如:国务院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强调对建筑垃圾进行资源化处置,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示范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起草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管理办法》;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关于发布行业产品标准《建筑垃圾再生骨料实心砖》的公告”。
全国所有的一线城市、大多数的二线城市都在建筑垃圾处理方面完善了制度或采取了切实可行的措施。《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草案)》《天津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管理办法》《成都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扶持政策》;哈尔滨市的《全市建筑垃圾违法违章排放百日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贵州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建筑垃圾管理促进资源化利用的通知》;西安加强建筑垃圾治理的“七个到位”。
围绕建筑垃圾处置,相关法规和政策不断推出,令人应接不暇,可以说,建筑垃圾处置已经在全国编织成基本全覆盖的“制度网络”。
然而,无论是从国家层面还是地方层面,建筑垃圾资源化的政策法规还尚待具体落地实施,细则还有待具体细化。目前还存在着对建筑垃圾处置不当违法成本较低、相关惩罚措施不够具体等问题。对于建筑垃圾资源化的问题,政策法规是基础,但只有真正的把政策法规落实到实处,真正细化具体落实措施,才能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快速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发展进程。
二是监管力度有待提升。有法可依,执法也要必严。我国的建筑垃圾处置行业已慢慢规范,但是在后期监督上仍然存在问题,需要相关部门执法力度不断加大。
一些城市管理政策体系很完整,对于不同的排放主体、排放标准也都做了相应强制要求,但是在落实和监督环节执行不到位。比如,有些工地离建筑垃圾处置场比较远,运输成本高,因此他们不愿将建筑垃圾送到定点单位处置,而是随意丢弃在路边、干涸的河道等地点。而且这种乱倒的现象基本发生在凌晨,此时监管人员较少,加上运输人员往往逃避,所以很难管理。
建筑垃圾资源化不仅要在前期需要政府多引导,发挥政府的牵头作用,还要通过行政手段把建筑垃圾运到垃圾处理厂,落实税收、补贴、处置费用等政策,支持建筑垃圾处理企业更好发展;同时在土地、规划、特许经营权等方面与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给予同等政策,并且要做好后期的监督与管理。
三是多部门协调管理有待加强。对于建筑垃圾处置行业管理,从上至下涉及住建、城管、市容、发改、工信、环卫、交通、公安和土地等近10个政府部门。这样的多部门分头管理会出现诸多问题,如:各部门在管理时只专注各自领域,一些存在交叉管理的领域会遗漏;各部门被赋予的管理权力有限,监管责任人确定模糊;整体统筹规划不足,各部门只关注职责领域。
四是产品市场推广路径有待进一步拓展。相比前几年无人问津,2016年行业中的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发展,但是仍存在市场前期没有建设好、投入资金大、产品接受程度不高等问题。
2016年,建筑垃圾资源化受到广泛关注。但广大群众对建筑垃圾的认识还是不足。由于建筑垃圾的惰性特征,很多人依然认为建筑垃圾对于人体的危害极小,忽视其对土壤、空气、水源等产生的不利影响。
这一年,各地方政府出台相关建筑垃圾处置的政策法规,然而建筑垃圾资源化依然处在探索阶段,传统如填埋、堆放、造景等处置方式依旧是主要处置模式,推广资源化利用工作的配套政策与监管环节存在着多重制约,建筑垃圾进行资源化处置的成本相对较高,重视短期回报的企业家和投资者望而却步,“资源化”并非一帆风顺。
工信部对建筑垃圾资源化的重视。但全国更多的建筑垃圾资源化企业存在政策支持不足、缺乏资金、产品资金投入过大、建筑垃圾原料收集困难、产品销售渠道受阻等问题,整体发展进程相对缓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