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建设项目环境违法问题,云南省环境保护厅6日通报了79个“未批先建”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环保部门已对57个环境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处罚,共处罚金940.939万元。
2014年11月12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要求各地于2016年底前完成建设项目环境违法全面清理整改任务。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杨春明介绍,云南省对2016年之前的环境违法建设项目基本清理完毕,但从2017年以来,云南通过开展各项环保专项行动和建设项目排查,又发现了一些地方仍存在建设项目“未批先建”的环境违法问题。
“房地产项目环境违法问题突出,部分工业企业违法问题仍然存在。”杨春明介绍,通报的79个“未批先建”违法建设项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各级环保部门已对57个环境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处罚,共处罚金940.939万元,其余环境违法项目已立案。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已要求项目涉及的州(市)环保部门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落实处理处罚等措施,并督促各相关州(市)切实加大整改力度。杨春明表示,今后,对发现“未批先建”的环境违法问题实行“零容忍”,坚决予以查处,对负有监管责任、存在失职的相关部门和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执纪问责。
附:矿业“未批先建”违法违规建设项目
部分工业企业“未批先建”违法问题仍然存在:宜良明丰造纸厂未经环保部门批准,于2017年12月擅自开工建设废纸回收利用年产5万吨箱板纸;大理州华铄矿业有限公司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擅自建设2.5万吨氧化矿烟化处理回转窑生产线;昆明市老来红矿业有限公司未经环保部门批准于2017年9月擅自建设属于淘汰类的摇床重选项目;广南广固水泥有限公司未经环保部门批准于2018年2月擅自开工建设粉磨站;云南泽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未经环保部门批准于2016年12月擅自开工建设5万吨废油回收项目;普洱市镇沅者干河砂场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文件于2017年9月擅自开工建设砂石料场;普洱市镇沅勐大三江砂场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文件于2017年12月擅自开工建设砂场;临沧云南福仁矿产品有限公司双江县贺六银厂河铅锌矿分公司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擅自建设铅锌矿采矿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