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价猛涨,甚至有价无市,使很多工程建设项目感到头疼。
国家政策:适度合理采砂
砂石,主要采自江河,特别是长江。那么,长江可否采砂?
根据国务院颁布、2002年1月1日起施行的《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我国对宜宾以下长江干流采砂实行许可制度,并授权长江水利委员会,会同川、鄂、湘、赣、苏及渝、沪等七省市水政主管部门,编制采砂规划,划出禁采区、可采区、总采砂量,省级水政部门审批发放采砂许可证,并收取砂石资源费,以规范长江采砂,稳定河势,保障防洪和通航安全,适度、合理地利用江砂资源。此条例颁布后,长江委牵头编制发布了2002年至2010年的采砂规划,其中在湖北划出了铁板洲、人民洲、东槽洲、巴河口、西塞山下、挂河口、黄颡口、鲤鱼洲、陆家嘴等9个可采区。
2016年底,根据长江泥沙来量等情况变化,长江委新修订的2016年至2020年采砂规划获水利部批准,确定年度采砂控制总量为8330万吨,较上轮规划减少1390万吨。新一轮规划中,湖北境内共划出10个可采区(纸坊沟、长渡河、东壤口、人民洲、东槽洲、马家滩、罗家洲、西塞山、挂河口、横坝采区、黄颡口、龚龙湾、陆家嘴),年开采总量不超过634万吨。
随着城市化和小城镇建设进程的加快,城市住宅、写字楼、商业及工业建筑的更新和市政动迁规模不断加大,一方面,大量的原有旧建筑物被拆毁,产生了大量的建筑垃圾;大量的新建筑物在其建设过程中也会产生很多建筑垃圾。受经济利益驱动,目前国内有相当多的建筑商将这些建筑垃圾丢弃在附近的公共活动区域,形成公害。即使这些垃圾按照政策要求运到指定区域,国家目前还没有财力对其进行合理处置,这样不仅会侵占大量耕地,而且还导致严重的环境污染。所以,当前我国急需解决这一环境问题。另一方面,我国各种基本建设的快速发展需要越来越多的建筑材料。据统计,我国每年浇注混凝土约15~20 亿m3 ,而混凝土中砂石骨料又占总质量的70 %以上,用量十分巨大。大量地开采山石、淘挖河砂、掘坑取土等行为不仅会造成水土流失,而且会加速资源的消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