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加快推进拟设置机制砂项目配套矿山采矿权出让工作,有效解决该省建设工程用砂供需矛盾,保护生态环境。
通知要求,对拟设置机制砂项目配套矿山选址进一步筛选。根据各地已上报的选址项目,按照“统筹兼顾、环境优先”的原则,将资源开发利用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有机结合,充分论证;要进一步核实与各类保护区及生态红线的位置关系,原则上应避开各类保护区及生态保护红线,远离居民区、医院、学校等环境噪声敏感目标,避开基本农田,尽量避开一重山;对相关矿山矿石岩性质量做进一步勘查,要求岩质必须符合机制砂生产建设用砂国家标准要求。
通知要求,加快推进机制砂配套矿山项目与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衔接。各相关县(市、区)要加快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的编制工作,将经筛选后确定的拟设置机制砂项目配套矿山区块划为普通建筑用砂石土允许开采区或集中开采区,并纳入矿政许可证配号系统的矿业权设置规划数据库中;要按照《福建省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关于建立净采矿权出让制度的要求,由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请当地县级政府组 织自然、环保、林业、安监、住建、规划、水利等职能部门及矿山所在地乡镇政府,对拟设机制砂项目配套矿山进行联合实地踏勘,对涉及的环境保护、使用林地、安全生产、水土保持、基本农田等准入条件以及与各类保护区位置关系等情况进行充分论证,相关部门签署的审查意见作为采矿权设立的依据。
通知明确,要按期完成机制砂配套矿山工作任务。各级自然资源部门和住建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发展机制砂对保护生态环境,缓解砂石供需矛盾的重要意义,把推进机制砂项目配套矿山采矿权出让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