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招标有限公司公开招标公告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对委托的 铸造耐磨凸台筛板(出口筛板Ⅲ)-ZL200520093867.2(15/15)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1.招标编号:AB201812061079
2.项目名称:铸造耐磨凸台筛板(出口筛板Ⅲ)-ZL200520093867.2(15/15)
3.项目内容及要求
3.1项目内容:
序号 品名 规格 材质 质量标准 数量 单位
1 铸造耐磨凸台筛板(出口筛板Ⅲ) ZL200520093867.2(15/15) 1 块
2 铸造耐磨凸台筛板(出口筛板Ⅱ) ZL200520093867.2(14/14) 1 块
3 铸造耐磨凸台筛板(出口筛板Ⅰ) ZL200520093867.2(13/13) 1 块
4 铸造耐磨凸台筛板(中间筛板6) ZL200520093867.2(12/12) 3 块
5 铸造耐磨凸台筛板(中间筛板5) ZL200520093867.2(11/11) 3 块
6 铸造耐磨凸台筛板(中间筛板4) ZL200520093867.2(10/10) 3 块
7 铸造耐磨凸台筛板(中间筛板3) ZL200520093867.2(9/9) 1 块
8 铸造耐磨凸台筛板(中间筛板2) ZL200520093867.2(7/8) 1 块
9 铸造耐磨凸台筛板(中间筛板1) ZL200520093867.2(5/6) 1 块
10 铸造耐磨凸台筛板(入口筛板Ⅲ) ZL200520093867.2(4/4) 2 块
11 铸造耐磨凸台筛板(入口筛板Ⅱ) ZL200520093867.2(3/3) 1 块
12 铸造耐磨凸台筛板(入口筛板Ⅰ) ZL200520093867.2(1/2) 2 块
3.2项目要求:
本次招标是本部炼铁总厂烧结分厂生产急需用备件,供应商需要但现场确认,要求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满足现场的的使用要求,并保证产品使用寿命满足要求。
3.2.1、招标技术要求详见《备件招标明细》及备件公开招标采购相关要求。
供应商要到现场进行工况了解和技术交流及确认,为保证在线设备的稳定运行,新供应商资质预审合格后,必须与现场进行技术交流并签订技术协议后(一周以内),方可进行商务报价,过期视为放弃商务标报价。
3.2.2、需求交货期:本次采购要求交货期2018年12月30日。
3.2.3、本标件付款方式为:货交齐验收合格并取得全额增值税发票挂帐十个月后付款。合同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项目设备备件采购,一律留取质量保证金,并在合同条款中明确约定“质量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5%。
3.2.4、本次采购运输方式为汽运,运费由出卖人承担。货物由专车送到鞍钢使用现场。
3.2.5、本次采购评标方式为最低价评标法,标底价格作为评定标的参考,本次采购不需要收取合同履约保证金。
3.2.6、本标件设备备件要求质保期为交货后12个月。
3.2.7、如市场原材料价格变动较大,买受人保留再议价的权力;出卖人必须按交货期完成合同产品,按买受人需求送货。
3.2.8、投标方不得将中标项目主体、关键部分进行转包。拟在中标后将非主体、非关键部分进行分包的需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4.投标人资质及证明
4.1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按本要求具备相应资质、能力,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以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4.1.1资格、资金状况要求:是具有合法营业执照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应的风险。
4.1.2投标方企业类型:生产企业,投标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满足招标要求的合格产品。
4.1.3认证体系要求:通过ISO9000质量认证.涵盖本次招标项目。
4.1.4供货业绩要求:为保证在线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要求投标人对冶金烧结系统工况了解,有近2年同类产品较好供货业绩(鞍钢、宝钢、武钢、本钢、沙钢、太钢、首钢、包钢大型知名钢铁企业设备备件供货业绩)。
4.1.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1.6投标方具有便捷的运维条件和能力,确保所供设备长期稳定运行,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股份公司指定使用现场及时服务、维修。
4.1.7投标方在经营过程中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4.2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文件
投标人必须按本《招标公告》中的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以证明其是否具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履行合同的能力。
4.2.1提供投标方(公司)概况、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非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
4.2.2提供ISO9000质量认证证书。
4.2.3提供该标备件供货业绩要求的近2年产品使用较好的销售业绩凭证(2分以上合同及合同对应的发票)。
4.2.4提供投标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上述资料需提供原件扫描件,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模糊不清的视为无效。
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确定投标人(资料预审、现场后审)。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确定投标人。如公开招标首次报名的供应商数量不足三家,则自动延续一个公开招标报名周期,如延续后报名供方或资料评审合格供方或投标仅有2家,转为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谈判规则如下:谈判由委托方主持,按招标公司谈判通则与供应商谈判,即:供应商报价均高于或低于委托方的标底(预测价)的每家谈一轮,推荐最终价格低于委托方的标底(预测价)的低价供应商中标;有高于和低于委托方的标底(预测价)的只与低于标底(预测价)的供应商谈一轮,最终价格低于委托方的标底(预测价)推荐中标。】
6.招标文件购买
6.1 本次报名登陆网址,于2018年12月6日8点至2018年12月13日9点,将上述要求提供的相应资质上传附件(将资质拍照后上传或复印后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上传)。
对首次参与鞍钢招投标的供方请登陆网址报名申请用户名后方可进行网上操作(详情咨询0412-6736015、0412-6736016)
注意:按要求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资质,否则可能会导致废标。
6.2招标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3 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3日9点,
6.4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3日9点(全部网上递交)。
7.联系方式
采购方: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设备资材采购中心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千山中路53甲
联系人: 全枫 电 话:0412-6735559
招标机构:鞍钢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中华北路25号 邮 编:114033
联系人: 杨 军 电 话:0412-6736757
传 真:0412-6736619
开户银行:建行鞍钢支行 账 号:21001630504052504736
9、 网站客服0412-6736015、6736016 财务客服0412-6736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