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广西自然资源厅正在对《广西壮族自治区砂石资源开发专项规划(2016~2020年)》环评报告进行公示。
规划范围:广西壮族自治区境内;
规划期限:2016—2020年;
规划目标
到2020年,2020年全区建筑石料用砂石和水泥用灰岩采矿权总数控制在996个以内;
大中型砂石矿山比例达到12%以上;
建筑石料用砂石矿山实行100万吨/年、50万吨/年、20万吨/年、10万吨/年等四种差别化的最低生产规模准入条件。
矿山“三率”水平达标率达到90%以上,落实自治区划定的14处建筑用砂石重点开采区和20处水泥用灰岩重点开采区,实现生产规模化,环境生态化,管理规范化,建设成为砂石资源开发示范区和供应基地,加强对存在地质环境问题的历史遗留砂石矿山治理。
此外,广西还将强化空间管制,约束无序开发,以保障生态空间性质不转换、面积不减少、功能不降低。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地质遗迹保护区、重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划定为禁止开采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