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河务局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黄河大北干流河段的吉县、永和县、石楼县、临县、柳林县、保德县、河曲县河道采砂实施方案进行了技术审查。
审查组依据黄委《黄河大北干流晋陕河段采砂管理工作指导意见》《黄河大北干流晋陕河段采砂管理规划总体方案》要求,对七县实施方案中涉及的各项内容进行了实地勘查。
审查组分别在永和县、临县、河曲县召开了技术审查会议,听取了各县级人民政府及采砂实施方案编制单位的汇报。与会专家对实施方案提出了修改意见,明确了禁采期、可采期;禁采区、可采区;采砂控制总量、采砂户数量、采砂船只控制数量和吨位、采砂方式、采砂场布局和临时出砂点等内容。审查组要求各县人民政府按照专家技术审查意见认真修订完善,并做好采砂许可监管工作。
截至目前,山西黄河大北干流河段涉及采砂管理的11个县(市)的采砂实施方案均已完成技术审查工作。沿黄县(市)采砂实施方案的编制和实施,为山西黄河大北干流砂石资源有序开采和可持续利用提供了技术支撑,为规范河道采砂提供了准绳依据,对保障黄河防洪安全和生态有着重要意义。
下一步,山西河务局将充分发挥河长制作用,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巡查频次,严控各类非法采砂,积极维护河道采砂管理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