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局发布关于划定2020年度白云区管采砂河道河砂禁采区的公告,公告指出,白云区辖区内所有河道(河涌)划定为2020年度河砂禁采区。
根据公告内容,为了保障防洪、供水安全,保护水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综合考虑河道河砂蕴藏、河床演变、水情、工程安全、水环境等情况,划定2020年度白云区管采砂河道河砂禁采区。
一、流溪河干流、新街河干流、白坭河、珠江西航道等市管河道白云区段的2020年度河砂禁采区按照《广州市水务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省主要河道(广州辖区内)和广州市管采砂河道砂禁采区公告的通知》(穗水规字〔2020〕1号)的规定执行。
二、白云区辖区内所有河道(河涌)划定为2020年度河砂禁采区。
三、对以上河道(河涌),停止受理河道采砂申请和发放《河道采砂许可证》,禁止一切河道(河涌)采砂活动(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经其他相关部门许可的河道整治及航道疏浚工程除外)。违反本公告规定的,将依法予以查处。
四、本公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止。
广州市白云区水务局
202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