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酸钙是目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十分火热的产业,且多数规模较大、并搭配资源综合利用生产砂石料项目,砂石产能动辄以千万吨计。
针对可能存在的高料低用情况,广西在《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中要求,“限制和减少原矿石外运,限制优质碳酸钙资源作为砂石骨料原料开发”。
从3月20日开始征求意见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获悉,该自治区要求强化砂石资源保障,大力发展机制砂石,将重点推进碳酸钙、石英砂等经济发展急需矿产,重点建设贺州-来宾碳酸钙等资源开发基地。
坚持优质优用和就地深加工原则配置资源
限制和减少原矿石外运,限制优质碳酸钙资源作为砂石骨料原料开发。稳步推进“净采矿权”竞争出让,2021年起砂石土类矿产一律实行“净采矿权”出让。
强化砂石资源保障,大力发展机制砂石
加强与砂石需求量大地区的衔接,沿主要江河和运输通道布局若干砂石集中开采区和大型制砂企业,市、县区域合理布局服务当地的砂石加工基地或集散中心;经批准设立的工程建设项目在工程施工范围及施工期间采挖的砂石土资源除供本工程建设使用外,地方政府可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外销售剩余部分资源;严格海砂资源开发,规范航道疏浚海砂利用;推动砂石资源开发基地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
加强尾矿废石利用
研究制定尾矿综合利用的政策措施,建设一批尾矿综合利用典型示范项目和示范基地。鼓励利用尾矿提取有益金属组分,利用尾矿和废石生产建筑材料,利用尾矿废石充填采空区,利用开山、道路、隧洞、场地平整等建设工程产生的砂石料生产机制砂石。
已设采矿权有效期内依法回收利用采矿权范围内的尾矿资源和采矿废石的,无需另行办理采矿登记。
对采矿权已灭失或无主尾矿库存在可利用资源的,在安全环保前提下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出让矿业权回收利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因安全应急排险清理出的尾矿资源,可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一销售或交易。
强化用地用林用海保障
研究出台矿产资源开发用地政策,健全完善矿山开发占用林地政策,保障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合理用地需求。推广平果铝采矿临时用地模式,探索铝、锰等战略性矿产及优势矿产露天开采临时滚动占用耕地(永久基本农田)用地方式。
推行海砂采矿权和海域使用权两权联合出让;对具备用地出让条件的矿山,实行弹性供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