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发布了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 年)编制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拟投放一批大型砂石料采矿权,布局一批千万吨级机制砂石产业基地。
《通知》中明确提出增强优势矿产资源保障力度。以“十四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突出普通建筑石料、石灰岩、萤石等优势矿产资源保障,合理确定优势矿产资源开采强度和矿业权投放总量。围绕国家战略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谋划投放一批大型砂石料采矿权,布局一批千万吨级机制砂石产业基地。
此外,《通知》中还提出还提出建立健全矿产资源制度体系、深入推进矿业绿色发展。加快建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数字化监管体系,加快建立浙江省矿业绿色发展长效机制。
据悉,在2019年5月22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发布了关于禁止新建露天矿山严格管控新设矿业权的通知,在通知中要求,浙江省境内禁止新设经营性露天矿山矿业权,该通知有效期截至2020年。
近年来,浙江省大力推动矿地综合开发利用工作,截至2020年1月,共实施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采矿权项目14个,砂石预期可开采量达2.58亿吨,但是,在矿地综合开发利用工作也出现了部分项目进展偏慢、项目监管力度不够等问题。
小编发现,浙江省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 年)要规划投放一批大型砂石料采矿权,布局千万吨级机制砂石产业基地,是否释放出“浙江省可能开放部分经营性砂石料采矿权的出让”的信号?
针对浙江经营性砂石矿山采矿权是否开放出让的问题,各位砂石同仁怎么看待,留言评论区发表您的高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