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收购非法海砂案件的3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提起公诉。
这是舟山市依法打击海上非法采砂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第一起涉海砂违法犯罪案件提起公诉。
案件聚焦
经查明,2019年6月起,犯罪嫌疑人陈某甲、陈某乙等三人合伙承包定海区金塘镇某沙场,约定分工管理、平分利润。
同年10月,犯罪嫌疑人陈某甲、陈某乙在明知从福建购买“闽江沙”无合法来源证明的情况下,仍然联系一艘福建非法采砂船采砂,并委托一艘运砂船(另案处理)负责装运。
10月29日,采砂船在福建闽江口附近海域, 将非法盗采的海砂共计1.7万余吨过驳给运砂船,由犯罪嫌疑人郑某某驾驶该船运往金塘。
11月2日,该运砂船靠泊金塘大浦口码头卸货时被舟山海警查获。
经鉴定, 涉案海砂属天然海砂,共计价值人民币110.5万元。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