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总会有人心存侥幸,为了牟取利益而知法犯法偷采河砂,近期,广东梅州五华警方经缜密侦查,先后在水寨、梅林、安流等镇,抓获5名涉嫌非法采矿嫌疑人,依法查扣河砂3865立方米,价值42万余元,及用于偷采、运输河砂的2辆挖掘机,2辆铲车、6辆马担车。
嫌疑人采砂所用的交通工具
今年3月8日
五华县公安局接到该县水务局移送的
有关陈某文等人涉嫌非法采矿案后
马上对此案立案侦查
经查明
陈某文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
为牟取利益,组织彭某文、甘某浪
黄某深、刘某彬、李某彬等10人
在今年1月份利用深夜时间段
使用2辆挖掘机、2辆铲车和3辆马担车
偷采琴江河安流镇低坑村祠堂坝
与梅林镇尖山段交界处河砂
并将河砂运输至梅林镇尖山村
一空地处堆放
嫌疑人指认偷采河砂现场
经广东省地质局第八地质大队实地测量并出具的《五华县安流镇低坑村祠堂坝砂堆建设用河砂资源量检测报告》显示河砂资源量为3865立方米,核价人民币42.1315万元。
经缜密侦查追踪,办案民警先后在水寨、梅林、安流等地抓获黄某法、甘某浪、李某彬、廖某强、陈某锋等5人,涉案人员陈某文等11人被五华县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目前
陈某文、彭某文、古某楼、黄某深
陈某辉、刘某彬等6人
被公安机关依法列为逮捕在逃人员
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中
非法采矿怎样定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规定,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非法采砂危害何在?
1破坏堤岸,严重威胁堤防等水利防洪设施安全
河砂是缓冲河道水流、涵养水源、保护堤防与河岸的重要屏障,非法采砂带来的河砂资源无序开采,加剧了河水尤其是洪水对河岸的冲刷,导致河堤被掏空,一旦洪水来临,脆弱的防洪工程就有被冲决的危险,严重危及两岸人民群众的安全。
2破坏生态环境
非法采砂船以柴油为动力,造成水体石油类污染急剧增加;另一方面,采砂人员排放的生活废弃物、垃圾,也严重污染水体。采砂作业还造成周边水体浑浊、透明度降低、硫酸盐浓度和ph值升高,对鱼、虾、蟹等水生动物造成不可估量影响。此外,一些河流和湖泊还是周边城市的主要饮用水取水口,非法采砂导致的水污染直接威胁城市居民的饮水安全。
3破坏航道危及航行安全,引发水上事故
非法采砂没有经过专家论证和可行性研究,这种乱采滥伐改变了河道原有水文环境,破坏航道和通航建筑物,使水流流态紊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