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秦皇岛市印发《矿山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要求按照“分类处置、有序推进”的原则,着眼全市露天矿山规范开采、集约开采和绿色开采,对露天矿山及企业实行减量化管理,并彻底治理露天矿山无证开采、乱采乱挖等违法违规行为。
秦皇岛市按照“四个凡是”的标准,即凡是国家、省政策文件和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凡是在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河流湖库管理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的,凡是露天开采铁矿的,凡是对重点旅游景区景观风貌有不良影响的,坚决禁止开采,并划定禁止开采区。同时,该市设置了11个非金属矿山集中开采区,实现规模开采、集约开采、环保开采、安全开采。
秦皇岛市明确,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鼓励集中连片整合、就近整合、不同矿种整合,全市露天矿山企业要实行减量化管理,控制在10家左右,目前已关闭退出露天矿山41个;对市域202处责任主体灭失矿山进行综合治理,严格执行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等有关要求和标准;对具备露天转地下开采地质资源条件的矿山进行转地下开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