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分类细目》(以下简称《细目》)日前通过专家论证,并建议18个矿种(21个亚种)作为安徽省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分类细目。这表明,安徽省贯彻落实十五部委相关工作部署及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迈出了可喜的一步。
据了解,4月初,安徽省公益性地质调查管理中心受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委托,开展了全省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分类细目确定工作,并及时与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安徽总队进行多次研讨,在充分收集邻省资料及综合研究分析的基础上,提交了《细目》初稿。6月中旬,安徽省自然资源厅相关部门抽调专家赴铜陵市、潜山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铜陵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铜陵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潜山天柱红石业有限公司等单位,就水泥用、水泥配料用和饰面用矿产是否列入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进行了调研,在充分吸收各相关单位建设性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提交专家的论证稿。
专家表示,《细目》的制定为安徽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推进相关改革提供了科学管理和精准施策依据,对进一步推进安徽省矿产资源管理改革具有很好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