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记者从云南省财政厅获悉,近日云南省财政厅创新一般性转移支付分配,以项目绩效竞争性方式分配下达采煤沉陷区补助1.54亿元,用于支持镇雄县、威信县、麒麟区、宣威市、富源县等6个采煤沉陷突出县市区的综合治理。
据介绍,此次下达资金分配坚持“以绩效为导向”原则,围绕中央和云南省明确支持的范围开展项目申报。在省级相关部门推荐确定补助县市区名单基础上,由相关县市区上报综合实施方案,由云南省财政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确定补助项目。最终确定的项目资金主要用于采煤沉陷区小学整体搬迁避险安置,矿山交通、供水、排水、供电、供气等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修复与环境整治,接续替代产业建设等。支持居民避险人数超过6.3万人、新建或修复基础设施10处、生态修复与环境整治面积超过2500亩、接续替代产业1.4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