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记者在汨罗市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动员会上获悉,汨罗已出台《汨罗市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标志着今后城区范围内的建筑垃圾将统一收集管理和资源化利用,任何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或擅自处置建筑垃圾。副市长仇正勇出席会议。
《办法》指出,为加强汨罗市城区(含归义镇、古培镇、屈子祠镇、汨罗镇、新市镇规划区范围)建筑垃圾管理,选定市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特许经营企业,对建筑垃圾采取分类处置,完善城区建筑垃圾智慧监管平台,加强垃圾处置核准、收运、消纳处置查处力度,加强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的政策扶持。
据悉,目前根据区域建筑垃圾产生量,结合资源就近利用的原则,汨罗市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基地已选址古培镇南环村,届时将打造出汨罗建筑垃圾循环利用完整产业链。城区建筑垃圾集中运送进基地,经过分拣、处置、利用后,可再生成建筑材料,投入工程使用。
会议强调,要加快工作开展步伐,强化组织领导,推进项目建设,强化督查见效,加大宣传引导,营造全社会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各相关单位要重视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坚持对建筑垃圾实行集中处理、有序处理、有偿处理、分类处理以及一体化处理,尽快形成建筑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利用和产业化发展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