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近期发生的两起金矿事故教训极为深刻。2月25日,《烟台市清理整顿非煤矿山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印发实施,烟台将在全市开展清理整顿非煤矿山行动,所有非煤矿山停产整顿期间,不得进行包括检维修在内的一切井下作业。该项清理整顿工作还将依法依规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标准的“小散乱”矿山,依法予以关停,并引导符合条件的矿山企业重组、兼并、联合。
《方案》要求,烟台市将停产整顿所有矿山,遏制事故频发势头。所有非煤矿山停产整顿期间,除正常的排水、通风以外,不得进行包括检维修在内的一切井下作业。排水工作要制定周密的实施方案,包括排水起止时间、排水位置、行走路线、安全保障措施等;同时,按生产需求安排作业人员,严格控制下井人数,带班矿长和驻矿监督员在调度中心全程监护进行。
《方案》提出,参照国家行业管理标准,结合烟台矿山实际,聘请国家、省、市有关专家,高标准制定《市政府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强化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管理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
所有矿山企业严格按照《若干规定》进行自查自改,逐个进行评估验收,达不到《若干规定》要求的,一律不准复工复产。通过标准化整治,确保生产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率100%,大中型矿山全部达到国家一级安全标准,全市矿山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信息化、科学化水平明显提高。
“坚决推动矿产资源整合、促进产业集约发展”作为重要内容被写入《方案》。烟台将对全市所有矿山摸清底数、分类登记,掌握矿产储量、设计能力、生产能力等情况。对开采规模小于6万吨、服务年限小于5年、符合整合条件的,按照依法依规和市场化原则,积极引导促进重组、兼并、联合,实现优化整合。
整合后达到《若干规定》要求的,允许复工生产;无法整合或整合后达不到《若干规定》要求的,予以关闭。对国家规划区和重点矿区已存在的小型矿山,禁止以协议出让方式扩大矿区范围。无证非法采矿企业全部取缔关闭。
此次整顿行动将坚决整治违规外包、以包代管行为,厘清明晰安全生产责任。严格禁止违规发包转包分包工程,对外包施工单位资质严格把关,落实业主安全生产统一管理职责,明确建设、施工、监理等各方安全责任。加强对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现场检查和监督考核,彻底解决外包施工队伍“三不管”问题,杜绝违规挂靠施工资质行为。今后发现违规外包、以包代管行为的矿山,一律收回相关行政许可。
根据《方案》,烟台将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依法严厉打击无证开采、超层越界、以采代探等非法违法行为。对超越采矿权边界采矿、非法承包转让采矿权及超能力开采的矿山企业,全部予以取缔。加强规划与建设一致性、合规性评估审查,对一矿多开、安全间距不符合要求、不按设计开采、矿区规划不合理的,予以整合或关闭。
《方案》提出,坚决管住动火作业和爆破作业,提升火灾、爆炸事故防范水平。坚决淘汰落后设备、技术、工艺,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坚决打牢矿山安全基础,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坚决整顿从业人员队伍,全面提升整体安全素质。坚决抓好露天矿山和尾矿库安全,进一步提升安全标准。
《方案》特别强调,牢固树立和全面贯彻“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和刮骨疗毒的魄力,对市内非煤矿山企业实施分类施策、综合整治,从根本上、源头上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对达不到规定标准的非煤矿山依法取缔、有序退出,切实做到“提升一批、整合一批、关停一批”,真正推动烟台市非煤矿山脱胎换骨,实现凤凰涅槃、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