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江苏省应急厅获悉,为杜绝矿山较大以上事故,有效防范和遏制一般事故,近日,江苏省应急厅印发通知,启动对全省非煤地下矿山和尾矿库的安全生产大排查。
非煤地下矿山大排查聚焦安全管理,技术管理,关键环节管理,外包工程管理,机电运输、安全设备及仪器仪表管理,水害防治,火灾防治,采空区坍塌防范,中毒窒息防范,坠罐跑车防范10个方面。尾矿库大排查聚焦安全管理,排洪系统,现场管理,闭库、回采、销号工作4个方面。本次大排查采用企业自查自改、上级企业检查下级矿山和尾矿库、各地督查矿山企业三种形式,将持续到年底,确保实现3个100%。
企业自查自改100%
每个季度,非煤地下矿山及尾矿库要开展一次全面自查自改,建立隐患台账,形成工作报告,确保做到自查自改100%。5月30日前,非煤地下矿山企业要对本单位外包工程施工队伍(包括基建施工队伍)的相关资质及安全生产条件逐一重新审核,形成审核报告报属地应急管理部门备查;尾矿库企业要委托相应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按照“应检尽检、能检尽检”的原则,对排水井、排水斜槽、排水管、排水隧洞、拱(盖)板等排洪构筑物进行一次全面质量检测,并形成影像资料和质量检测报告。
上级企业检查下级矿山和尾矿库100%
每半年,非煤地下矿山和尾矿库上级企业要开展一次全面自查自改,建立隐患台账,形成工作报告,确保做到上级企业检查下级矿山和尾矿库100%。5月30日前,要对所属非煤地下矿山外包工程施工队伍审核情况、尾矿库排洪构筑物质量检测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相关工作落实到位。节假日、重要活动等特殊时段,要对所属非煤地下矿山和尾矿库进行包干盯守。
各地督查矿山企业100%
各地应急管理部门要组织辖区非煤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及其上级企业深入开展全系统各环节大排查,确保应急管理部门督查矿山企业100%。7月底前,属地应急管理部门对非煤地下矿山、尾矿库“头顶库”,组织开展安全技术会诊,并逐矿逐库形成会诊报告。长期停产停建非煤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在恢复生产建设前,必须完成自查自改、上级企业检查、应急管理部门督查,否则不得恢复生产建设。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还要统筹推进非煤露天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督促非煤露天矿山完善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尤其要强化边坡安全管理,及时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严密防范各类事故发生。7月底前,属地应急管理部门对边坡高度超100米的非煤露天矿山,组织开展安全技术会诊,并逐矿形成会诊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