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优化矿山结构布局。按照“扶优汰劣、扶大汰小”原则,引导矿山企业规模化开采和集约化经营,全市矿山数量从134个减少至77个,大中型矿山比例达40%。
二是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积极推进露天生产矿山剥离物综合利用试点及矿区范围内新增资源综合利用,全市共申报剥离物综合利用试点矿山5家。去年怀宁上峰水泥公司新增资源综合利用近8000万吨,增收2.2亿元。
三是强化绿色矿山示范区建设。印发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因地制宜规划和建设绿色矿山,完成绿色矿山示范企业建设7个,怀宁海螺入选全国绿色矿山名录。
四是落实矿山环境治理工作。强化矿山采矿过程监管,开展超层越界开采动态监测和在建生产矿山集中清查整治。去年完成长江经济带10公里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项目26个、年度废弃矿山治理任务48个,治理数量和治理率均居全省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