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深化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非煤地下矿山安全大排查、外包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矿山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落实,保障国庆、中秋节日期间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江苏省决定开展全省非煤地下矿山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工作“回头看”,并发布了相关通知。
通知表示,本次行动的检查对象为江苏省所有非煤地下矿山企业及其属地安全监管部门、为矿山服务的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各设区市应急管理局于2021年10月20日前将本地区非煤地下矿山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工作“回头看”总结报江苏省厅。
一、检查内容
1、安全大排查工作情况
明确企业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做到自查自改100%,认真整改问题,并对外包工程施工队伍资质进行审查;上级企业每半年对所属非煤地下矿山开展一次全面自查自改,做到检查下级矿山100%,节假日、重要活动等特殊时段还要进行包干盯守;应急管理部门则要对非煤地下矿山组织开展安全技术会诊,督促长期停产停建非煤地下矿山在恢复生产建设前,必须完成自查自改、上级企业检查和应急管理部门督查,将发现的问题等纳入专项整治问题隐患并动态更新“两个清单”。
2、外包工程专项整治情况
明确企业要对15项整治重点内容进行全面自查,逐条整改所发现的问题,还要判断自查问题是否准确,不得瞒报自身存在的问题和外包工程;应急管理部门应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督促企业开展自查并整改到位,对辖区有外包工程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逐矿明确检查组,确定各检查组负责人,逐矿开展检查,对查出的问题依法进行处理处罚,同时重大问题建立台账。
3、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情况
对安全评价机构的资质、业务范围、项目勘验情况、安全评价项目专职安全评价师专业能力、安全评价报告真实性与可靠性、评价程序流程、安全评价信息公开制度、安全评价人员情况等进行专项整治;对企业是否采取手段获得与企业实际情况不符的安全评价报告、是否提供虛假失实的原始资料和“第三方”证明材料、是否及时采纳、整改、落实安全评价报告建议、是否利用虚假报告获得相关许可、验收或者备案等情况进行专项整治。
二、组织形式及时间安排
1、2021年9月20日前
各非煤地下矿山企业按照检查内容全面开展自查自改,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制定自查工作方案,建立问题隐患台账,形成自查工作报告。
2、2021年10月15日前
各设区市应急管理局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制定完善专门的“回头看”工作方案,完成对辖区非煤地下矿山及其属地安全监管部门的检查;省厅将组织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与此同时,通知还提出了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切实保障国庆、中秋期间的矿山安全以及继续做好汛期非煤矿山安全防范工作3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