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新办举行《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发布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总经济师杨保军在会上介绍,住建部推进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共确定了58个生态修复、城市修补试点城市。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意见》)。
杨保军介绍,近年来,住建部推动绿色低碳城市、社区和县城建设。会同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指导青岛市落实绿色城市建设发展试点方案,指导哈尔滨、南京等12个城市做好绿色城市示范工作,与5个部门联合印发了《绿色社区创建行动方案》,与14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的意见》。同时,推进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共确定了58个生态修复、城市修补试点城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印发《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制定和修订了相关标准,加大财政支持。截至2020年底,全国城市共建成各类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的项目约有4万个。此外,研究构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开展历史文化资源普查,加强历史文化名胜、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等遗存信息的数字化采集工作。
杨保军指出,《意见》针对区域和城市群发展宜居性等方面提出了新的举措。
一是对于促进区域和城市群绿色发展,要求建立健全区域和城市群绿色发展的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各城市比较优势,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统筹区域、城市群和都市圈内大中小城市住房建设,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推进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
二是对于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城市,要求建立分层次、分区域协调管控机制,合理确定开发建设密度和强度。推动多中心、组团式发展。实施海绵城市建设,大力推进城市节水,实施城市生态修复和功能完善工程。推动绿色城市、森林城市、“无废城市”建设。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
三是对于加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要求建立完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建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传统村落保护制度,保护和培养传统工匠队伍,传承传统建筑的绿色营造方式。
杨保军表示,下一步,将编制发布“‘十四五’城乡人居环境建设规划”,提出构建人居环境系统的相关措施,促进自然生态、人工建设和社会人文环境的相互支撑,推动区域和城市群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城市。进一步增强城市绿化碳汇能力,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宜居环境。持续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建立历史文化保护项目维护修缮机制,推动历史建筑绿色化的更新改造、合理利用,加强传统村落的保护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