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铝厂设计容量约为年产氧化铝110万吨,每年需要约350万吨铝土矿。澳大利亚铝土矿资源公司与兖矿集团计划在5年内开始工厂的建设工作,具体时间视银行融资可行性研究、选址以及环境和审批情况而定。
根据这份有约束力的框架协议,兖矿集团同意支付炼铝厂91%的建设费用,以获得70%的氧化铝产品,而剩下30%的氧化铝产品将由澳大利亚铝土矿资源公司所有。
澳大利亚铝土矿资源公司将会承担9%的工厂建设费,并将在融资方面获得兖矿集团的支持。若具体条款得到落实,兖矿集团也将承购澳大利亚铝土矿资源公司氧化铝产品份额的一半。
根据协议,兖矿集团有资格获得澳大利亚铝土矿资源公司达令山铝土矿权益的70%(澳大利亚铝土矿资源公司与山东省第一地质矿产勘查院已达成协议中涉及的1000平方公里的矿权地除外)。在3年内,任何非冶炼用的铝土矿直接使用权的51%归澳大利亚铝土矿资源公司所有,49%归兖矿集团所有。
此外,兖矿集团同意承担澳大利亚铝土矿资源公司在之前矿权地/开发方面70%的支出,也将承担澳大利亚铝土矿资源公司在未来矿权地/开发方面70%的费用。如果炼铝厂不能在5年内开始建设,澳大利亚铝土矿资源公司将有权购回21%的铝土矿使用权,则双方所有权变为澳大利亚铝土矿资源公司51%,兖矿集团49%。
在执行炼铝厂设计和建设这一战略的同时,也将进行银行融资可行性研究。
与兖矿集团签署进一步的框架协议将可大幅减少澳大利亚铝土矿资源公司的运营成本开支,保证中期的现金储备充足。
炼铝厂的厂址还未选定,澳大利亚铝土矿资源公司和兖矿集团将与政府机构和其他重要机构紧密合作,确定最佳厂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