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铝业环保搬迁大板锭项目热电动力车间斗轮堆取料机、耐压称重给煤机、燃油泵采购
招标公告
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铝业环保搬迁大板锭项目热电动力车间2×330MW机组第二批辅机设备,已由重庆市经济委员会、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经投资(2007)88号文备案同意,项目业主为重庆旗能电铝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重庆厚德能源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1.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重庆铝业环保搬迁大板锭项目热电动力车间2×330MW机组辅机设备的设计、制造、出厂前的试验、包装、运输及保险、工厂培训、交货、指导安装与试验指导和现场调试、试运行、验收等,投标人应保证发生的一切费用已经全部计入报价中。
本次招标共分3个独立合同包,投标人不得对每一个包中的各类设备拆分进行投标,技术参数、规格型号详见招标规范书。
序号 货物类别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主要技术参数及配置 计量单位 数量 标书费
(元)
1 设备类 斗轮堆取料机 见招标技术规范书 台 2 1000
2 设备类 耐压称重给煤机 见招标技术规范书 台 16 500
3 设备类 燃油泵 见招标技术规范书 台 4 3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1.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生产能力的企业单位均可参加投标,如果投标物资实行生产许可证,应获得相关资格。
1.3.1.2 对于某一个生产厂家的同一规格设备类产品,只能由一个投标人投标,即只可为生产厂家。
1.3.1.3具体应具备如下条件:
① 投标人近三年必须具有电力工程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20台以上的设备销售及安全运行业绩。
② 锅炉电梯必须有国家质量监督检查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和改造维修许可证,投标时需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原件备查)。
③ 投标人应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具有相应设计、制造的制造厂商。
④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⑤ 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通过有ISO9000标准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⑥ 有安全标志证明及国家强制要求的相关合格证件等证明(依据投标货物而定),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注册资本和同类货物销售业绩应与投标规模相适应;
序号 货物类别 注册资本要求 同类货物上年主营销售收入
1 斗轮堆取料机 不低于10000 万元 不低于10000万元
2 耐压称重给煤机 不低于800 万元 不低于3000万元
3 燃油泵 不低于500万元 不低于1000万元
1.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4 投标事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 4月25 日至 2011年4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在重庆厚德能源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市南岸区南坪北路8号帝景摩尔大楼1604室)购买招标文件。
1.5 招标文件的获取
1.5.1 购买地点:重庆厚德能源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市南岸区南坪北路8号帝景摩尔大楼1604室)。
1.5.2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5.3 招标文件可以在现场购买。若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三日内寄送。
1.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1.7.1 招标人
招 标 人:重庆旗能电铝有限公司
地 址:綦江县古南镇石佛岗78号
电 话:023-48670357 联系人:钟先生
传 真: 023-48670357
1.7.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厚德能源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坪北路8号帝景摩尔大楼16楼
邮 编:400060
电 话:023-62805179、62800005 联系人:罗先生 、蒲先生
传 真:023-62805191
电子邮件:CQNYWZ012@MTWZ.SINA.NET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重庆分行南岸支行
账 号:5435 2000 0181 9100 1672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