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大唐清苑热电项目制样设备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受大唐清苑热电有限公司委托,将对大唐清苑热电项目制样室设备采购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择优选定中标人,诚邀具备资审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参与本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
1.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大唐清苑热电项目
1.2 建设规模:规划建设4×300MW燃煤供热机组,本期建设规模2×300MW燃煤供热机组
1.3 项目地点: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县
1.4 资金来源:大唐河北发电有限公司及北京国宏华安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
2.招标范围:制样室设备(破碎机、制粉机、联合制样机、烘干机、天平等)的供货及相应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申请条件:
3.1 国内依法注册,注册资金300万元以上,具备实际供货及履约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
3.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3.3 投标申请人近三年内,具有10家以上300MW及以上级别火力发电厂类似产品的供货业绩(其中至少提供5家合同复印件证明并提供投运业绩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4 投标产品经过国家权威部门的检验并提供有效的检验报告。
3.5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所供产品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6 投标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报名或投标资格。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只有参加并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报名时间:有意向的投标申请人可于2011年8月4日至2011年8月10日,每天上午9:00-16:00(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河北达洋咨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裕华西路9号裕园广场C2座)1402室报名,资格预审文件售后不退。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必须密封后于2011年8月12日9时至9时30分递交至河北达洋咨询有限公司1403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文件将不予不接受。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唐清苑热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洪振
联系电话:0311-66655742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达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丹 赵建华
联系人电话:0311-85288943-8040
传真:0311-85288944-8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