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地区:重庆
招标设备:输煤系统的胶带输送机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1年8月5日起
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9月8日10:00时
1.1 招标条件
重庆铝业环保搬迁大板锭项目已由重庆市经济委员会、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经投资(2007)88号文备案同意,项目业主为重庆旗能电铝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重庆旗能电铝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所属胶带输送机的供货、运输、配合调试、检验、性能试验、验收合格直至交付招标人使用及售后维保服务等进行公开招标。
1.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用于输煤系统的胶带输送机的设计、制造、出厂前的试验、包装、运输及保险、工厂培训、交货、安装与试验指导和现场调试、试运行、验收合格直至交付招标人使用及售后维保服务等,投标人应保证发生的一切费用已经全部计入报价中。
本次招标共分1个包,技术参数、规格型号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1.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1.3.1.1 具有法人资格,有生产能力的国内企业单位均可参加投标,如果投标物资实行生产许可证,应获得相关资格;
1.3.1.2 投标人应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具有相应设计、制造的制造厂商,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1.3.1.3 投标人还应具有以下相应资格:
①注册资本和同类货物销售业绩应与投标规模相适应,见下表;
序号 设备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上年主营业务销售收入(万元)
1 胶带输送机 不低于3000 不低于10000
②胶带输送机投标人必须为DTⅡ(A)型带式输送机设计手册的协编单位,投标时需提供相关证明;
③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通过有ISO9001标准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④具备实际生产条件(检测、加工、组装、实验)。
⑤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产品制造厂商(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证书。
1.3.2 投标人复印或拷贝招标文件的技术文件作为其投标的技术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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