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湖北鄂钢嘉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湖北鄂钢嘉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60万t/a矿渣微粉工程生产所需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1 、招标编号:WHGN112187
2 、招标范围
设备清单
包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1 电机 详见招标文件 台 3
2 风机(带控制阀) 详见招标文件 台 1
3 袋式收尘器 详见招标文件 套 1
4 热风炉 详见招标文件 套 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包1:
(1)投标人 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投标人须为具有相应设备生产能力的制造商。注册资本金在5000万元人民币(含5000万元)以上;
(3)投标人在近三年(2008年11月~2011年11月)具有在水泥和矿渣微粉生产领域有同规模成功运行业绩(以合同或验收报告作为证明材料);
(4)投标人在近三年(2008年、2009年、2010年)财务状况良好(以财务报表作为证明材料);
(5)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2:
(1)投标人 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投标人须为具有相应设备生产能力的制造商。注册资本金在1000万元人民币(含1000万元)以上;
(3)投标人在近三年(2008年11月~2011年11月)具有不少于20台在水泥和矿渣微粉生产领域有同规模成功运行业绩(以合同或验收报告作为证明材料);
(4)投标人在近三年(2008年、2009年、2010年)财务状况良好(以财务报表作为证明材料);
(5)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3:
(1)投标人 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投标人须为具有相应设备生产能力的制造商。注册资本金在1000万元人民币(含1000万元)以上;
(3)投标人在近三年(2008年11月~2011年11月)具有不得少于8台在水泥和矿渣微粉生产领域有同规模成功运行业绩(以合同或验收报告作为证明材料);
(4)投标人在近三年(2008年、2009年、2010年)财务状况良好(以财务报表作为证明材料);
(5)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4:
(1)投标人 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投标人须为具有相应设备生产能力的制造商;
(3)投标人在近三年(2008年11月~2011年11月)具有不得少于10台在水泥和矿渣微粉生产领域有同规模成功运行业绩(以合同或验收报告作为证明材料);
(4)投标人在近三年(2008年、2009年、2010年)财务状况良好(以财务报表作为证明材料);
(5)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原件、业绩资料(供货合同或验收报告)原件、财务报表原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2011年12月1日~2011年12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1:30和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地点:在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78号长江传媒大厦1616室)。
4.2 招标文件包1、包2、包4售价为400元,包3售价为8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 12 月 21 日09时30分,地点为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1513会议室(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78号长江传媒大厦15楼)。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湖北鄂钢嘉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武昌大道180号工行综合楼5楼
联 系 人: 李娟
电 话: 0711-3232676
招标代理: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珞瑜路78号长江传媒大厦15-16楼
邮 编:430079
联 系 人:叶蕾、吴文博、朱小青
电 话:027-87273562 13477069260
传 真:027-87273536
邮 箱:hbzbzx2010@163.com
开 户 行:招商银行武汉分行水果湖支行
户 名: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12790543381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