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消息 我国去年和今年国家共拿出专项资金80.16亿元,用于矿产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司副司长许大纯7日表示,对于这些钱在使用过程有没有被挪用或使用得不合理的?国土资源部与财政部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地使用资金情况进行抽查。
许大纯在7日国土资源部召开的媒体通气会上表示,2010年,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向国务院提出关于整合矿产资源专项收入集中资金投入与地质和矿业有关的重大项目的请示。经国务院批准,从2010年起设立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项。
他说,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项,用于鼓励和支持矿山企业合理开发和综合利用矿产资源,采取“以奖代补”和“示范工程”两种形式。其中,“以奖代补”主要是对节约与综合利用矿产资源取得显著成绩的矿山企业给予奖励,支持矿山企业提高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即提高三率。“示范工程”主要是用于实施以矿山企业为主体的矿产资源领域循环经济发展示范工程,推进油页岩、煤矸石、难选冶黑色金属、共伴生有色多金属、矿山固体废弃物和多金属尾矿资源等综合开发利用。
据许大纯介绍,2010和2011年,共安排专项资金80.16亿元,其中,奖励资为42.98亿元,对“三率”水平较高,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的704家矿山企业进行了奖励;示范工程扶持资金37.18亿元,在油气、煤炭资源高效开采,黑色、有色、稀有、化工及非金属矿产综合开发利用领域设立示范工程408个。
为加强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项工作,及时掌握专项实施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许大纯说,近期,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将对获得2010年度专项资金支持的矿山企业提交专项实施情况进行实地核查,以发现问题并督促企业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