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神华巴彦淖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20万吨/年焦化项目第一批备煤设备采购(招标编号:SHIL11032098)已经批准实施,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神华巴彦淖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包括以下内容:
包号 名 称 规格型号
1 分级破碎机 详细参数见技术规范
2 可逆反击锤式破碎机 详细参数见技术规范
3 焦炭振动筛 详细参数见技术规范
4 汽车采样机 详细参数见技术规范
使用单位:神华巴彦淖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交货期: 2012年6月30日
交货地点: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德岭山镇甘其毛都口岸加工园区需方焦化项目施工现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
(2)接受生产制造商投标;
(3)投标产品必须符合国标技术规范和设计文件要求,涉及专利技术的产品需获得专利拥有单位的认可;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5)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或供货业绩,财务状况须提供投标人最近三年(2008-2010)的审计财务报表,其中最近三年的年营业额不得低于本次投标金额的五倍;投标人须提供产品在最近三年的销售业绩清单。
(6)投标人需提供由用户出具的至少三座炭化室高度≥5.5m焦炉的成功业绩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12月19日至2011年12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洲际大厦7038室 或 内蒙古乌海市新华东街22号神华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317室。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ISO9001证书、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生产制造商证明文件、最近三年(2008-2010)的审计财务报表、最近三年的销售业绩清单等原件进行购标资格审查,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联系人:金萌睿、杨志,电话:0473-3886822。
投标单位因上述原件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间递交或未提交齐全,而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自负。
4.2招标文件售价:
第一包:530元/套;第二包:1300元/套;第三包:530元/套;第四包:530元/套;售后不退。
备注:标书款拟采用电汇的,原则上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银行账户中汇出,如未按上述要求执行导致标书款无法及时入账或退回的,后果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2年 1月 6日上午09:30分,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内蒙古乌海市乌海宾馆贵宾楼三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神华巴彦淖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甘其毛都口岸加工园区
邮 编:015300
联系人:张哲 电 话:18947485099
邮 箱:shbmnyzhaobiao@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洲际大厦8楼829房间
邮 编:100011
联系人:金萌睿、杨志
电 话:0473-3886822
传 真:0473-3886822
E-mail:shgmimr@126.com
网 址:www.shil.com.cn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账 号:3272 5601 9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