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 WLZX201202-025
1. 招标条件
内蒙古吉煤矿业达莱胡硕煤矿地面建筑工程 已由内蒙古吉煤矿业有限公司决定开工建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地面建筑土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 内蒙古吉煤矿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达来胡硕煤矿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霍林郭勒市达来胡硕镇,为新建矿井,年设计生产能力为 2000 万吨,东北距霍林郭勒市约 18km 。项目建设主要包括矿建井巷工程建设、 地面土建安装建设和设备购置等。本次招标的 内容均属该项目的地面建设工程。
2.1.1 招标内容:本次 达来胡硕煤矿工业场地部分地面建筑及安装工程招标,共分为七个标段:
第一标段:产品煤仓、筛分车间、招待所;
第二标段:办公楼;
第三标段:联合建筑
第四标段:独身公寓 2 栋、住宅楼 2 栋;
第五标段:职工食堂、综采设备库、无轨胶轮车库;
第六标段:原煤仓;
第七标段:锅炉房、锅炉及场区供热管网安装。
上述各标段的具体工程特征及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相关章节。
2.1.2 招标范围:上述招标内容的土建工程施工及安装
2.2 工程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霍林郭勒市达莱胡硕镇,霍林河煤田西南部 ( 1 、 2 号露天区中间 )
2.3 计划开工日期: 2012 年 5 月 1 日
计划竣工日期:在 2012 年 12 月 30 日前 主体完工, 2013 年 8 月 30 日前 全部竣工。其中,第七标段安装工程中的两台 35 吨和两台 10 吨锅炉及辅机、供热管网等工程以及第四标段中的一栋独身公寓要求在 2012 年 10 月 20 日前竣工,并达到使用要求。
2.4 工程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资质的独立法人;第七标段的投标人还应同时具有特种设备安装许可(锅炉)二级(额定出口压力≤ 2.5Mpa )及以上资质、机电安装施工总承包资质的独立法人;近三年至少有 1 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与投标标段资质要求相适应的有效的项目经理或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应专业高级职称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应至少具有 8 年工程施工或技术管理经验;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得有在建工程。即不得在其它项目中任职,也不得在本项目中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中任职。
3.3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 7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同时中标 3 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 2 月 14 日 至 22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 时至 16 时 ( 北京时间,下同 ) ,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及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外埠施工企业从事建筑活动须遵守工程所在地相关管理规定。
4.2 招标文件售价:第一标段: 4000 元 / 套;第二标段: 2000 元 / 套;第三标段: 1500 元 / 套;第四标段: 2000 元 / 套;第五标段: 1500 元 / 套;第六标段: 5000 元 / 套;第七标段: 2000 元 / 套。售后不退 。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 ( 含邮费 )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 ( 含手续费 ) 后 24 小时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为 2012 年 3 月 8 日 8 时 30 分 ,地点 长春市新民宾馆四楼会议室(长春市新民大街 626 号)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内蒙古吉煤矿业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
联 系 人: 沙 先生 18604371369
刘先生 18943865757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 工 13844105660
陈 工 18744036929
二○一二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