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兖煤菏泽能化有限公司赵楼综合利用电厂项目已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能源 [2010]270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兖煤菏泽能化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兖煤菏泽能化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兖煤菏泽能化有限公司赵楼综合利用电厂厂外输煤系统地基处理工程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兖煤菏泽能化有限公司赵楼综合利用电厂厂外输煤系统地基处理工程施工。
建设地点: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南赵楼乡
2.2招标范围
赵楼综合利用电厂厂外输煤系统桩基工程(包括:电厂3#转载点、4#转载点、5#转载点、6#转载点、7#转载点、储煤返煤转载3#带式输送机栈桥、天然焦入储1#带式输送机栈桥、天然焦入储2#带式输送机栈桥、煤泥1#带式输送机栈桥、煤泥2#带式输送机栈桥、原料煤上仓带式输送机栈桥、洗混煤转载带式输送机栈桥、天然焦筛分破碎楼等建(构)筑物的桩基工程)。桩型为PHC-AB600(110), 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一般纳税人企业(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质量认证体系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资信证明和商业信誉证明(例如重合同守信用单位)。)
( 2 )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 3 )近年内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