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同煤集团年产60万吨甲醇项目已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晋发改工业发(2006)270号文)核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同煤广发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30%,银行贷款70%,招标人为同煤广发化学工业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大同市南郊区西韩岭乡东肖河村东南
2.2 招标范围:
同煤集团年产60万吨甲醇项目动力站装置含三台130t/h循环流化床蒸汽锅炉、25MW汽轮发电机组和3MW饱和蒸汽透平发电机组;锅炉主要附属设备包括一次风机、二次风机、返料风机、引风机、给煤机、给水泵、除氧器、检修用起重设备、除尘、石灰石、飞灰处理、除渣系统等。
调试范围包括本工程单体调试及与自备电厂整套系统调试必要的配合,工程所有分系统调试、整套启动调试、竣工验收以及试生产期间的配合、调整,完善工程有关试验、校验及参数整定工作等。
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和技术规格书。
2.3 计划工期:调试工作工期要求为整套启动至72+24小时试运行完成;1# 锅炉控制在20天内,2#锅炉控制在20天内,3#锅炉控制在20天内;25MW抽气背压式汽轮机及3MW饱和透平式汽轮机于2013年7月完成。
2.4 环保要求:噪音、烟气排放、污水排放及其它污染排放符合国家标准。投标人可以提出更高的工作标准,并在工程中实施;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达到上述目标的措施。
3.投标人资格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法人营业执照应合法有效,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和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或原电力部或国家电网公司颁发火电工程的丙级以上调试资质证书;
3.3 投标人必须具有近五年(2008-2012年)内4台240t/h锅炉及以上机组分系统调试及整体调试业绩(附业绩证明),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有良好的信誉;
3.4 投标人拟派调试项目经理必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具有2台240t/h锅炉及以上火电机组调试项目经理业绩(附业绩证明);拟派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具有240t/h锅炉及以上火电机组调试专业负责人业绩(附业绩证明);
3.5 投标人在近五年(2008-2012年)内不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