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了解到,作为我国重要的能源战略后备基地的新疆将实行煤炭资源保护性开发。
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日前组织编制的《煤炭产业政策》(修订稿),煤炭资源开发将坚持“先规划、后开发”的原则。按照修订稿的精神,国内煤炭开发的重点将向西部地区进一步倾斜,而新疆地区作为战略后备基地,未来粗放的煤炭加工或将受到一定限制,产业化集中度更高将会日加明显。
针对“新疆作为我国重要的能源战略后备基地,实行保护性开发”,有业内人士向记者介绍说,提高煤企的准入条件,有利于新疆煤炭资源的合理、高效开采。因为只有具备较高资质的企业,才能在煤炭开采过程中,对煤炭资源进行充分开采,避免资源浪费现象的发生。
“疆电东送,可以说是为新疆丰富的煤炭资源可持续发展、优势资源转换以及构建西部立体能源通道开创出新的局面。”该业内人士认为,新疆资源丰富,但生态环境却很脆弱,发展煤化工,当下势必会对原本脆弱的生态环境保护带来诸多问题,而煤电就地转化后,通过高压线路输送到内地甚至沿海,较好地兼顾到资源地的生态可持续发展。
事实上,随着对煤炭资源可持续发展利用的重视,新疆已相继采取限制性措施。早在2011年10月,自治区出台《自治区煤炭资源有偿配置与勘查开发转化管理规定》,对煤企开征煤炭资源开发地方经济发展费。2012年2月,随着三塘湖三个区块煤炭资源探矿权的挂牌出让,新疆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也正式实施,彻底改变以往无偿配置、超量配置和低效利用煤炭资源等现象。针对此次国家政策对资源行业门槛的再次抬高,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借此机会继续大力整治全疆煤炭资源“圈而不探”、“探而不采”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