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至3日,国家发改委委托中煤科工集团北京华宇工程公司在京召开首钢宁夏永安矿井及选煤厂项目核准评估会议。国家能源局、宁夏自治区发改委、北京华宇工程公司、中煤西安设计院、宁夏阳光矿业公司等部门和单位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宁夏阳光矿业有限公司是首钢总公司控股的合资企业。永安煤矿位于宁夏韦州矿区境内,隶属于宁夏阳光矿业有限公司。该矿井范围内的焦煤、肥煤和1/3焦煤资源储量2.35亿吨,矿井设计可采储量1.13亿吨,设计生产能力120万吨/年,服务年限67年,是国家规划矿区的重点煤矿建设项目。
专家组经过认真讨论和研究认为,永安煤矿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能源发展规划和矿区总体规划,对促进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具有积极意义,项目建设是必要的;井田内资源储量丰富,具备建设大型矿井的资源条件,《申请报告》推荐的建设规模和主要技术方案是可行的,各种支持性文件基本齐备;会议要求尽快完善项目《申请报告》及相关文件,形成评估报告,报国家发改委履行项目核准手续。
项目核准是煤矿依法建设的前提条件,标准高、环节多、难度大。为加快推进永安煤矿项目核准工作,宁夏阳光矿业公司强化组织,主动作为,积极争取宁夏自治区政府和国家有关部委的支持,千方百计克服各种难题,先后完成了“路条”报批、土地预审、环境评估、节能审查、安全核准、可研评审、采矿证换证等20多项由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审批手续,为顺利通过项目核准评估创造了条件。